(集中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3D沉浸式虚拟仿真实验室建设项目项目编号:徐工院(集)(货)[2018]030号徐州工程学院招投标办公室2018年度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须知 3一、项目情况 3二、相关说明 3三、投标人资格 4四、投标报价要求 5五、投标文件要求 6六、评标方法及原则 8七、开标与评审 9八、磋商项目履约保证金 10九、发布公告媒介 10第二部分 磋商项目的技术标准和服务要求 10一、磋商项目需求 11二、质量及服务要求 11第三部分合同主要条款及其他约定 11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12第一部分投标须知(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全部内容。投标人必须按照采购公告、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及要求提供的全部资料,否则,责任自负。)一、项目情况为建立与产业链、创新链紧密对接的专业体系和服务于工程人才实践能力培养的虚拟仿真实训平台,徐州工程学院化工生产虚拟仿真综合实训中心拟建设3D沉浸式虚拟仿真实验室建设项目,利用多媒体影视显示设备来真实再现化工生产过程,同时可进行基于3D/VR互动教学软件的体验式教学,利用主流云技术,共享专业软件资源,从而提升学生工程实践能力、团队合作意识和创新能力,为学生搭建快速融入生产企业的实践平台。本项目采购预算控制价350万元,其中“虚拟仿真实验室设备采购”控制价为300万元,“虚拟仿真实验室装修改造”控制价为50万元,根据用户论证要求,实行总包采购,资金已到位。本项目采购的是非进口产品。二、相关说明1、本采购项目文件仅适用于徐州工程学院组织的集中采购活动。2、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可参与。3、无论结果如何,参加的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此所产生的全部费用。4、本次采购活动及由本次采购活动产生的合同受国家法律制约和保护。5、凡参与此采购项目的投标人,除有特别声明外,均视为接受并遵守本采购文件。6、潜在投标人须认真研读采购文件内容,根据实际需要自行联系踏勘现场,并对相关数据、要求进行确认,责任和风险自行承担。7、请潜在投标人务必在送达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三日内,查询拟投标项目的可能变更情况,招标人可因任何原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并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尽通知义务,由此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8、招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的任何时候,有权取消本次招标,对因此而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没有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9、采购文件的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品牌或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或超过采购文件的要求。10、需要投标人提供样品的采购项目,中标人的样品将封存保管,项目验收合格后(10日内)凭验收报告由中标人自行取回;未中标样品由投标人当场(最迟2日内)自行带回、自行处理,招标人不承担保管职责,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中标封存样品及未中标人样品,未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取回的,视同放弃,由招标人自行处理,而无须承担任何责任。11、本次采购活动投标有效期如无特别说明,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至项目验收合格。12、质疑和投诉: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有效)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由质疑投标人书面送达;联系部门:徐州工程学院招投标办公室;联系电话:0516-83689711、83200231;详细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丽水路2号。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13、中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3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徐州工程学院招投标办公室领取书面《中标通知书》及履约保证金收据。★三、投标人资格参加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备以下条件: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经营范围与本次采购项目实质性相符。分公司投标须同时提供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原件及总公司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须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总公司单位公章(鲜章)有效)。2、能提供安全生产相关资质及证明,能完成设计、施工、设备供应及系统集成等工作;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信、能力证明和声明(详见五、投标文件要求)。3、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投标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出具日期必须为本次采购公告发布后日期(含发布当日),查询时间范围必须为出具日期前三年,不足三年新成立的公司查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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