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讲座主讲:郭秀芳一、社会保险费地税全责征收根据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与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强化社会保险费地税全责征收促进省级统筹的通知》(粤劳社发[2008]23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社会保险费地税全责征收实施意见的通知》(珠府办[2009]34号)的精神,我市社会保险费从2009年6月1日起由地税全责征收。地税部门负责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外来劳务人员大病医疗保险费、在职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的征缴;负责用人单位及个人的缴费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缴费核定、参保人员及缴费工资变动等缴费申报业务。二、社会保险的概念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手段,在劳动者因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及死亡等原因,暂时或永久失去生活来源的时候,依法给予一定的物质帮助,保证公民和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要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三、社会保险险种1、养老保险2、失业保险3、工伤保险4、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公务员补助医疗)5、生育保险三、社会保险费的缴纳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缴费金额=缴费工资×缴费比例(最新文件)缴费比例=单位缴费比例+个人缴费比例社会保险缴费工资是指参保职工向地税部门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缴费工资的上限为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下限为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养老保险的缴费工资上限为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现执行标准:2454×3=7362);下限香洲区、万山区、高新区、保税区按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金湾区、斗门区分别按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缴费比例的规定险种养老工伤失业生育基本医疗大病医疗公务员补助医疗保险单位10%%-%城镇1%农村%%6%2%2%个人8%--城镇1%---2%----合计18%%-%城镇2%农村1%%8%2%2%五、参保申报办理情况1、本市城镇、农村户口,必参五险。公务员参加公务员医疗保险。2、市外城镇、农村户口(市外户籍)必参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可以选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也可以参加大病医疗保险,选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就一定要参加生育保险,二者是捆绑参加的不可分割,加上必参险种就是常说的“参五险”;选择参加大病医疗保险则可以不参生育保险,加上必参险种就是通常说的“参四险”。以上两种选择:A、可以选择参加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B、也可以选择参加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外来工大病医疗保险。注意:缴费人在某单位已享受生育保险的,在该单位只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不能改为参加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外来工大病医疗保险。3、台港澳以及外籍人士按照《印发〈关于在珠海市就业的台港澳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有关的意见〉的通知》珠劳社「2006」68号文的规定,仅参加养老、工伤、基本医疗保险三个险种。、个体私营业主同台港澳人员一样,属于非强制参保范畴,鼓励参保。5、个人参保(有两种选择):本市户籍的非农业户口的失业和灵活就业人员、本市农村经济组织成员适用。1、可以选择参加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2、也可以选择只参加养老保险。注意:个人参保不能只选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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