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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关于加强近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汇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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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漠沙镇关于加强近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汇报
  人民政府于2015年4月27日接到新安办明电〔2015〕5号《关于加强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后,镇党委、政府本着“以人为本”、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的思想,认真结合《**市近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通报》的有关要求,对我镇的安全生产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大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方法和措施
1、及时组建检查工作组。分别由镇人民政府镇长、派出所所长、镇专职消防中队、镇综合执法中队、安监站、新平国土漠沙分局、镇文化事务中心、中心校校长、电管所所长,等共12人组成,由镇政府分管安全的领导带队,于2015年4月28日,认真深入到石厂、矿山、学校等安全隐患大的单位进行全面落实的大检查。 
2、加大宣传、提高群众安全意识。充分利用街天的机会,分别在街上张贴宣传标语,放映光碟、广播等形式进行宣传,其次是各村委会、各完小分别进村到校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做到家喻户晓老少皆知。 
3、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使此次安全隐患检查不留死角,针对突出问题重点排查。主要对中心校学生宿舍、漠沙客运站、旅社的卫生、食品、消防进行安全检查;对出售液化气、柴油、汽油、爆竹等易燃易爆个体户的消防安全检查。各村委会加强对村寨的防火宣传,漠沙镇交警中队派出所人员对过往车辆进行设卡检查,严格控制农用车载人现象发生。 
二、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针对“漠沙镇派出所对小旅馆的行政许可决定,无当事人的申报表、无检查记录,直接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且《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与已废止的《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并用”问题。
3月19日,漠沙派出所组织民警王德华、李明亮按照申请人申请开办旅馆应当提交的规定材料,对辖区22家宾馆旅社登记备案台账逐一逐项进行了清查。通过自查,漠沙镇鑫旺宾馆、阿三酒店、双扶公司综合服务楼、沙漠绿洲、汇丰园酒店、俊萍住宿部、建虹酒店、永宏住宿楼
8家宾馆旅社台账中无当事人申报表,社区民警王德华立即对8家宾馆旅社进行检查,补齐了当事人申报表及检查记录。对于《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与已废止的《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并用问题,漠沙派出所目前登记在册宾馆旅社22家,在《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正式启用前,已经营业的10家宾馆旅社使用的是《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2010年12月3日《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启用后,漠沙镇取得消防大队出具的消防合格证的宾馆旅社有9家,取得派出所出具的消防合格证有宾馆旅社3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0号)、《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规则(试行)》(公消〔2010〕368号)和《云南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辖区实际及分级实施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范围,对于一直沿用《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10家宾馆旅社,符合公安派出所负责办理行政许可的沙漠绿洲、汇丰园酒店、健虹酒店、永宏住宿楼、双扶公司综合服务楼、良茂副食经营部6家小旅馆,由漠沙派出所统一规范换发《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符合消防大队负责办理行政许可的俊萍住宿部、阿三酒店、汝艳傣家、鑫旺宾馆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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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人yund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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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5-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