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利用闲暇,将我的八字诗文,意图使民众轻松领略民法的基本精神,使法律不再显得枯燥晦涩,而做此尝试。详见下文: (一) 大千世界纷扰不断,和谐社会你我所愿。民法调整民间生活,是非规则它来定夺。民事活动遵循自愿,公平合理等价有偿。公民法人民事权益,他人不得随意侵犯。诚实信用需要牢记,社会公德必须考虑。不得有损公共利益,不得扰乱经济秩序。 (二)公民权利生而平等,行为能力不尽相同。年满十八即为成年,独立活动责任自担; 不满十岁不具能力;不满十八能力受限; 十六以上不满十八,劳动获得生活来源, 也具完全行为能力,如同其他成人一般; 精神病人要看状况,行为能力或无或限。 未成年人需要监护,其监护人父母担当。 父母身亡或无能力,监护责任需要转移, 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或兄或姐或者他人。精神病人监护顺序,先是配偶后为父母, 成年子女亦有责任,亲属皆无居委作主。正确履行监护职责,保护他们财产人身。公民出现下述状况,可被宣告失踪死亡:宣告失踪所需条件,下落不明超过二年, 财产需由亲属代管,从中支付债务税款; 下落不明已满四载,意外事故失踪两年, 具有利害关系之人,可以申请宣告死亡。 “死亡”之后却又出现,经过申请宣告撤销。 财产可以请求返还,法律行为仍属有效。 公民个人从事经营,对外债务需要分清。 个人经营债务自负,家庭经营共同承担。 村民依法承包经营,合法权益法律保障。 个人合伙须有协议,约好出资分配事宜。 经营决策共同决定,积累财产共有性质。 合伙债务按约定还,对外应当连带承担。 (三) 法人实为拟制之“人”,独享权利承担义务, 权利能力行为能力,成立时具终止时无。 法人需要依法登记,经营范围遵从核定。 法人应当守法经营,活动不超核准类型。 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权利义务后“人”承继。 分立合并重要变更,均应公告办理登记。 对雇员的经营活动,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解散或者破产,必须依法进行清算。 针对工商税务机关,不可弄虚作假隐瞒。不得为了逃避债务,抽逃资金隐匿财物。企业事业法人联营,权利义务合同约定。 (四)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应具相应行为能力。意思表示需要真实,不违法律公共利益。法律行为一旦成立,即具法律的约束力。不得擅自变更解除,除非法定对方同意。下列行为自始无效:实施者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的人,依法不得独立实施;采取欺诈胁迫手段;恶意串通乘人之危; 合法掩盖非法目的;有违法律公共利益。有些行为可变可撤: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无效或者撤销之后,一曰返还二为赔偿, 所取财产还受损方,过错一方还应赔偿, 如果双方都有过错,相应责任各自承担。 若是属于恶意串通,国家他人利益遭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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