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一般都是从不良行为开始的,有一个从劣迹→违纪→违法→犯罪的变化过程未成年人不良行为产生的原因1、厌学,滋生不良行为。2、好奇心的试探,引发不良行为。3、放纵不良习气,产生不良行为。4、无序张扬自我意识,发展不良行为。主要是自我放纵和法律观念淡薄。违法行为,是指达到法定的责任年龄、具有责任能力的人实施的违背法律、法规规定的、有过错的、对社会有危险性或有害的行为。什么是违法行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六条规定:“中小学生旷课的,学校应当及时与其父母或者监护人取得联系。未成年人擅自外出夜不归宿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其所在的寄宿制学校应当及时查找,或者向公安机关请求帮助。收留夜不归宿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或者二十四小时内及时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在学校或者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旷课、翻越围墙、夜不归宿——易受外界侵害《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四条第(三)项规定未成年人不得有的不良行为“打架斗殴、辱骂他人”。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有一些未成年人性格好斗、脾气暴躁,遇到不顺心的事,可能大打出手,持刀害人。家长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要求自己的孩子不能随身携带有伤他人的器具,这是对孩子的关爱。打架斗殴——易产生违法行为青少年阶段是逐步走向成熟的阶段,这一阶段其模仿性极强,周围环境对他们的影响很大。由于在他们周围同他们长期来往的都是一些有各种不良习气的人,所以容易染上好吃懒做、贪图享受的不良习气,从而使之逐步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与品行不良的人交友——易近墨者黑犯罪的预防和矫治1、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是预防和矫治犯罪的基础。2、增强法律意识,是预防和矫治犯罪的保障。3、坚持防微杜渐,是预防和矫治犯罪的有效措施。4、学会拒绝,是预防和矫治犯罪的良策。主题班会内容:结合法制安全教育,继续学习《百色高中四条“高压线”》《百色高中学生十条不准》,本学期学校将对下列违纪者加大处罚力度,决不姑息:1、翻越围墙者;2、夜不归宿者;3、打架斗殴者;4、吸烟者;5、谈恋爱者。具体内容有:(一)学习相关的法制常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二)认识吸烟的危害性。(三)注意安全问题:包括教室及宿舍安全、心理安全、人身安全、食品安全、运动安全、实验室安全等等。(四)男女生之间的交往:不在校园范围内发生超越男女生正常交往的范围,做到自尊、自重、自爱,倡导文明交往,为净化校园环境而努力。2004年2月13日至15日:因被怀疑打牌作假,愤怒的马加爵先后在学校宿舍杀害4名同学。2月23日:昆明市云南大学的一间男生宿舍的柜子里,发现4具男尸。警方查明,该校2000级学生马加爵有重大作案嫌疑。3月15日:当晚7时30分左右,马加爵在海南省三亚市河西区落网。6月17日:马加爵被执行枪决。马加爵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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