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订立85459劳动合同篇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一节劳动合同概述一、劳动合同的概念和特点(一)劳动合同的概念 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明确双方在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的协议。劳动关系具有形式上的平等性和实质上财产性两个特点,可以用合同关系加以调整。(二)劳动合同的特点1、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特定的,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2、劳动合同是一种继续性合同,即在合同效力消灭(解除、终止)后,只能向后消灭,而不能向前追溯3、劳动合同规定的内容以劳动过程为主,以劳动成果为辅(三)劳动合同法制定的背景1、制定的目的2、与劳动法的关系3、缺陷和不足二、劳动合同的表现形式(一)书面劳动合同(二)口头劳动合同(事实劳动关系)(三)劳动合同法对事实劳动关系的规定1、认定标准:一个月(第十条) 2、二倍工资(第八十二条) 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十四条)(四)事实劳动关系产生的原因1、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逃避缴纳社会保险义务 3、贪图方便第二节劳动合同的订立一、劳动合同的主体应当具备的条件劳动合同的主体,是指劳动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即在劳动关系中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的人。 1、年龄条件。即自然人必须达到一定的年龄才能成为劳动关系的主体。 2、智力条件。智力条件主要包括文化基础 3、健康条件。(俗称“小三阳”)二、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应当包括:平等自愿原则、协商一致原则和依法订立原则。 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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