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文件 湘农办[2007]44号———————————————————————————————————————————— 关于印发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书(式样)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农办、经管局(处、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文本格式由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规定,现将统一制定的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流转合同书(式样)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书(式样) 二00七年七月十七日 主题词:农村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流转 合同书(式样) 通知湖南省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秘书处 2007年7月17日印发湖南省沅陵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书甲方(承包方)名称:地址:乙方(受让方)名称:地址: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本着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则,经甲方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甲方采用方式将其承包的土地流转给乙方经营。二、流转土地用途:乙方不得改变流转土地农业用途,用于非农生产,合同双方约定:。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四、流转土地的种类、位置、面积、等级:甲方将承包的耕地(荒地、林地及其他土地)亩流转给乙方,该土地具体位置(名称、四至)。(可具体列表说明,并附土地现状平面图)。五、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时间: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流转费用以现金(实物)支付。乙方每年(时间,或一次性)支付甲方元/亩,(或实物公斤/亩),合计元(或实物公斤)。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权利: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二)义务:协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帮助调解乙方和其它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等方面的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权利:在受让的土地上,具有生产经营权。(二)义务: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流转费,对流转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荒芜,对流转的耕地(荒地、林地等)进行有效保护。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一)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二)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三)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四)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五)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九、违约责任:(一)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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