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目的
根据2013年混凝土施工计划,我工区麦岛站、徐家麦岛站、海川路站施工竖井锁口及钻孔灌注桩结构混凝土采用商品混凝土,为加强商品混凝土拌合站质量控制,保证商品混凝土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中联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
三、编制依据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3、《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1999;
4、《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03;
5、《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GB/T50081-2002;
6、《普通混凝土拌合性能试验方法》GB/T50080-2002;
7、《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11。
8、**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规章制度汇。
四、原材料质量管理
1、所有进场原材料必须符合国家和相关规范的要求,必须坚持先检后用制度,现场材料在明显处挂材料标识牌,严禁材料混仓,且用于地铁施工的砂、石子原材料独立分仓,不允许用于我工区项目部施工的混凝土原材料与其它工程材料混合堆放。
2、进场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或质量证明书。
3、商混站原材料按批次进行检测,并做好材料进场登记台账及试验检测台账。
4、我项目部试验室根据每月混凝土施工用量,对商混站原材料每月至少抽检一次,当混凝土施工用量大时相应增加原材料抽检频率。
五、配合比设计管理
1、商混站用于试配的各种原材料,如水泥、砂石料、外加剂及外掺料等检测合格后,经我项目部及监理工程师审批,才可以进行混凝土配合比试配。
2、商混站结合具体工程设计、施工工艺、浇筑条件、原材料技术指标要求,进行混凝土理论配合比设计计算,并将配合比计算书上报我项目部经试验监理工程师审批。
3、商混站设计的混凝土配合比经检验各项性能指标满足设计要求后,上报我项目部试验室会同监理验证、审批后方可使用。
4、审批的混凝土配合比,不得随意调整。按照规范要求和气候条件变化,在允许的范围内可适当调整实际施工配合比。但必须事先通知我项目部试验室,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
5、商混站不得随意更换原材料,当更换原材料厂家时,应提前2个月通知我项目部,并重新设计混凝土配合比。
6、商混站上报的配合比应带有MA检测章,配合比附原材料检测报告应是全项检测技术指标且带MA检测章。
六、混凝土拌制过程管理
1、商品混凝土浇筑前,试验监理工程师进行开盘鉴定。
2、用于拌制混凝土的各种原材料应是经监理工程师审批确定的厂家。
3、计量精度检查。混凝土生产拌制前,会同试验监理工程师对商品混凝土站对计量设备进行检查。计量系统偏差符合规范要求后才可生混凝土,商混站自动计量应定期进行标定,且有计量单位出具的合格证书。
4、合理搅拌时间。根据搅拌机类型、实际搅拌效果、运输时间、混凝土性能、坍落度大小等情况而设定合理搅拌时间。
5、商品混凝土浇筑前,我项目部提前24小时向商品混凝土公司报用混凝土使用计划,明确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量、使用部位、浇筑方式、浇筑起止时间等要求,商品混凝土公司接到混凝土供应通知后,提前做好准备。一次性浇筑混凝土达400立方米以上时,运输车辆不宜少于15台,应提前安排其它项目避开此时段混凝土施工,确保我项目部混凝土浇筑的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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