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管理制度
一、车辆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车辆的保管及有效运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车辆系指公司的行政办公用车。
第三条本公司的办公用车由内务和行政管理。
第四条车辆由专职人员驾驶,专职人员应实行定期车辆检查及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第五条车辆的有关证件及保险资料统一由行政部保管,按车建立资料档案。
第六条车辆发生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立即进行备案修理。
第七条车辆出行前须进行安全检查,行车途中应安全行驶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若有违规罚款由驾驶员承担。
第八条用车人员在用车前须填写用车计划,将电子档(纸质)交给部门主管审核后递交行政人事调度,驾驶员按实际填写日期、里程数、出行地点、车辆情况并由用车申请人签字确认后递交行政人事备案。
公司用车应做好车辆行驶记录表,记录表包括:时间、出发地、目的地、里程、用途、车辆情况、驾驶员签名等内容。
节假日或业余时间车辆的使用应呈请主管核准后方可调派。(如获得批准私人用车,费用自理)
公司每天必须保留至少一辆公务车和一名驾驶员待命,以备不时之需。
用车人员在填写用车单时,需注明具体申请时间(X月X日X时X分),以辨识申请先后顺序;行政部门有权对用车情况的重要性、必要性等进行评估,适当调配安排派车。
如总经理、董事长需用车,立刻优先安排派车;其他用车需求沟通后另行调配。
第十四条车辆每日工作任务结束后和节假日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妥,以防盗窃。
第十五条用车人员必须保证公司车辆在日常工作时间内用于公司业务。
第十六条外派车辆只能用于当地开展运营工作,如需开车回苏州必须由苏州总公司运管中心批准,并附书面申请,批准后申请单由行政部备案。
第十七条外派员工每两个星期可以由公司报销来回火车票、汽车票、自驾过路费油费一次,公司车辆不允许离开运营当地区域,公司要求连人带车回苏州总公司的除外。
第十八条苏州总公司员工出差少于4人的禁止派车及私自开车,特殊情况需向各部门主管申请,并报行政中心批准。
第十九条车辆停车后禁止长时间怠速打空调。
二、司机管理规定
第一条公司用车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第二条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清洁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第三条驾驶员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经常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和车外的清洁)。
第四条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机油及其他机件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第五条驾驶员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或需更换配件的,应立即申报行政负责人,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审批的,不得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否则费用自付。
第六条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驾驶员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第七条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第八条晚间驾驶员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第九条驾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