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十一五”规划“十一五”时期是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建设和谐广东的关键时期。制订和实施《广东省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十一五”规划》,对于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绿色广东,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粤府〔2006〕46号),制订本规划。一、“十五”期间环保工作回顾及面临的形势(一)“十五”期间环保工作取得的成效。“十五”期间,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我省环保工作取得有效进展。在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的同时,我省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的趋势初步得到遏制,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局部有所改善。2005年,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政府所在城市的空气质量全部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主要江河和重要水库水质良好,%,19个地级以上市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4-2020年)》和《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年)》已分别于2004年9月24日和2005年11月29日经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和第21次会议审定并由省政府正式印发实施。把规划成果转变成为地方性法规和政府的施政行为,必将有效促进我省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为强化流域区域环境协调管理,我省积极牵头开展泛珠江三角洲区域环保合作,签署了《泛珠江三角洲区域环境保护合作协议》,建立了合作工作机制,联合开展《珠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的编制工作,探索跨省联防联治的环保模式。针对经济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突出环境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提出对策和建议,为省委、省政府提供决策依据,促进了一批重大环境问题的解决,有力推动了环保工作的发展。 。以实施珠江综合整治和治污保洁两大重点工程为契机,全面推进环境的综合治理,有效减缓并初步遏制了重点流域区域环境恶化的趋势。截至2005年底,全省已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79座,污水处理能力为634万吨/日,比“九五”,%。重点流域区域和河涌整治取得成效,小东江、歧江河生态初步恢复,惠州西湖、肇庆星湖的水质明显改善,珠江广州河段、淡水河、石马河、东莞运河、枫江、汾江河、天沙河污染整治工作进展顺利。电厂脱硫工作全面展开,全省已完成烟气脱硫火电装机容量达586万千瓦,在建脱硫项目达1000万千瓦;已建烟尘控制区161个,。固体废物集中处理处置设施建设速度加快,已建成26座符合标准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日处理量为25000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为5万吨/年,占总产生量的90%以上。位于惠州市的省危险废物综合处理示范中心和茂名粤西危险废物处理中心建设工作进展顺利。 。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截至2005年,,,%,,%。建成沿海防护林带2797公里,营造生物防火林带7597公里,,森林资源实现了生长量大于消耗量的良性循环。采石场整治复绿取得初步成效,共关闭采石场998个,复绿采石场1241个、2375万平方米。建成各类自然保护区293个,,%,比“九五”;已建森林公园361处,,%。广州、惠州、江门等城市获得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称号;已建成珠海市、中山市、南澳县、始兴县、深圳市龙岗区等5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11个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及362个省级生态示范村镇;已建成蕉岭县等13个省级林业生态县(市、区);已建立潮安县等3个国家级生态农业示范县、遂溪县等10个省级生态农业示范县以及880个县级以下生态农业示范点。 。严把环保准入关,强化建设项目环保管理,进一步加强了环评工作的管理、新建项目“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制度的落实和重污染行业的环境管理,印发实施了《广东省电镀行业和化学纸浆行业统一规划统一定点实施意见》(粤环〔2004〕14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意见》(粤环〔2005〕11号)、《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的意见》(粤环函〔2004〕269号)和《关于印发加强工业污染源监督管理的意见的通知》(粤环〔2005〕43号)等文件。加大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管力度,积极推动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工作,制定了120家重点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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