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关于开展全市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督查的通知淮安市林业局关于开展全市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督查的通知 XX县、XX县、X乡县、南X县、X平县林业局: 今年以来,全市各地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目标,持续开展大造林大绿化,加强新造林管护,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当前,正值春季林业生产的关键时期。为深入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市国土绿化和森林防火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创建成果和造林成效,各地要切实做好春季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消除火灾隐患,有效保护好全市森林生态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此,市林业局决定成立森林防火工作督查组,分别到防火重点县区进行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7年3月30日至5月10日。二、督查内容 1、防火责任制落实情况; 2、森林防火队伍建设、应急预案落实情况; 3、森林防火经费落实情况; 4、乡镇、风景旅游区、重点火险区、生产经营单位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签订情况,相邻县区之间联防协议签订及开展情况; 5、野外火源管理、森林火险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 6、森林防火宣传情况; 7、重点山头、地块的管护责任和五种人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8、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调度以及进山检查站、瞭望台值班制度落实情况; 9、扑火物资的保管、维护和配备情况。三、有关要求 1、要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查看的方法进行督查,每半月以专题汇报或书面汇报形式向市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一次检查情况(值班电话:86332***,信箱:); 2、在清明节等森林防火紧要期,要蹲守在所包县区,及时督促检查森林防火工作。发生森林火灾时,要及时赶赴火场组织扑救,并协助做好火灾后续处理工作; 3、要深入乡村、火灾多发区和重点林区(每次督查不少于3个重点乡镇),开展全方位、拉网式排查活动,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处置。附件: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督查分组安排 2017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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