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第四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docx宜春市第四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举办宜春市第四届运动会是为了检阅我市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成效,提高竞技运动水平,促进群众体育持续健康发展,努力为推进我市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幸福宜春建设服务。—、竞赛时间和地点2013年8月中下旬在宜春举行,宜春市体育中心为主赛场。二、 参加单位及竞赛项目(-)县、市、区组:参加单位:袁州区、樟树市、丰城市、高安市、靖安县、奉新县、上高县、宜丰县、铜鼓县、万载县。竞赛项目(13项):田径、游泳、举重、国际式摔跤、拳击、跆拳道、赛艇、皮划艇、武术套路、乒乓球、羽毛球、射击、体育舞蹈。(二)系统组:参加单位: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全市各系统、宜春学院、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宜春军分区(含驻宜各部队)、各大中型企业、社区、学校、协会。竞赛项目(10项):田径、游泳、篮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拔河、门球、体育舞蹈、太极拳。三、 运动员组别和年龄规定(一) 县、市、区组:详见宜春市第四届运动会各单项竞赛规程(另发)。(二) 系统组:门球运动员必须是女子1963年、男子1958年及以前出生者,田径、游泳、乒乓球、羽毛球和网球单项设35岁以下、36-45岁、46岁以上三个年龄组,其它项目运动员年龄不限。U!(-)县、市、区组:1、 符合各项目竞赛规程的参赛规定,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且办理了比赛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宜春户籍并参加省少儿赛一次以上的青少年。2、 符合年龄规定的省体校校本部宜春籍学员、宜春市体校中专班运动员、市体校和市水上运动基地重点班学员可代表原输送县、市、区参赛。3、 在外省招生(赛艇项目)落户我市并代表宜春参加一次以上省少儿赛的运动员可参加适龄组比赛。4、 宜春户籍运动员凡在外省市注册或代表外省市在国家注册,均不能参加第四届市运会。5、 省优秀运动队正式在编和集试训累计满18个月的运动员不得参加第四届市运会。6、 违反运动员资格,按照《宜春市第四届运动会违反竞赛纪律处罚规定》(另发)的有关条款执行。(二)系统组:1、 运动员必须是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市直或县(市、区)直机关的正式职工,户口在本市境内(铁路等跨域管理单位除外)。单位不组队的,允许单位职工个人报名参加单项比赛。2、 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同时必须办理了比赛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者。3、 违反运动员资格的处罚规定同县、市、区组。五、参加办法(-)各代表团参加比赛的运动队人数,按各单项竞赛规程规定执行。(二) 同一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加一个组别一个大项的比赛,不得跨组别或兼报别项比赛。(三) 运动员必须持有大会统一制定的参赛证。具有县、市、区和系统双重代表资格的运动员,凡属于青少年儿童的原则上代表县、市、区参赛。系统组中具有系统、行业和机关双重代表资格的运动员,原则上代表系统或行业参赛。(四) 县(市、区)组报项不得少于六个大项,市体育局对各县(市、区)在2011-2014年的布局项目为代表团必报项目,每项目至少报8名运动员参赛。(五) 县(市、区)在2010-2013年省少儿赛中完成了2011-2014年市布局参赛任务(每项达2优或参赛8人次以上)允许未参加省少儿赛运动员8人(自费)以内参加该项比赛(赛艇、皮划艇除外),但必须凭二代身份证拍摄骨龄,骨龄值符合项目规定。(六) 报名1、 第一次报名:各单位必须将参加项目
宜春市第四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