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科鲁尔13万吨/年丙烯腈安装工程分包合同合同编号:主合同号:承包人(甲方):山东齐鲁石化建设有限公司分包人(乙方):山东荣昌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14年7月30日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第一部分 协议书承包人(甲方):山东齐鲁石化建设有限公司分包人(乙方):山东荣昌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业主(使用单位)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简称“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山东科鲁尔13万吨/年丙烯腈安装工程 分包工程地点:山东科鲁尔13万吨/年丙烯腈厂区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电气、仪表等安装工程二、分包合同价款:暂定300万元,以最终结算为准。金额大写:人民币暂定叁佰万元,以最终结算为准。三、工期:按照业主(使用单位)及承包人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四、分包人项目经理和技术管理骨干项目经理:姓名:闫峰联系电话:预算员:姓名:王桂娟联系电话:五、工程质量标准按总承包合同约定及图纸要求,工程质量合格率100%。六、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特别约定:七、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报价书(须承包人书面认可的);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八、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十、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协议书第二条约定的合同价款(以下简称“分包合同价”), 以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一、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承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并与承包人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十二、合同的生效本合同双方盖章后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14年7月30日;合同订立地点: 通用条款(详见工商局GF-2003-0213示范文本)第三部分专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按协议书第七条的顺序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1、项目经理姓名:柴世福2、分包项目经理姓名:闫峰3、承包人的工作承包人应完成下列工作:按照《建筑施工合同通用条款》执行。4、分包人的工作分包人应完成下列工作:按照《建筑施工合同通用条款》执行。三、质量和安全1、确保质量验收合格,达到设计要求。保修期执行总包合同规定。2、分包人必须严格遵守业主(使用单位)及承包人的各种安全、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认真执行业主(使用单位)及承包人的HSE管理规定,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中如因违反规定而发生的伤亡事故,其责任由分包人自行负责;其他事故,分清责任,由责任方负责;双方另行签订安全协议书作为补充,与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3、分包方应在合同签订前缴纳合同额的10%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工程施工完毕
分包合同文本(丙烯腈)荣昌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