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讲著作权第二部分基本内容一、著作权概论二、著作权主体三、著作权客体四、著作权内容五、著作权归属六、著作权的转让与许可七、邻接权八、著作权侵权救济*本次课程四、著作权内容五、著作权的归属六、著作权的转让与许可*四、著作权内容(一)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权利(二)著作权的限制和保护期限*作者的权利精神权利经济权利1发表权复制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2署名权传播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3保护作品完整权演绎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4修改权*—决定作品是否发表、何时发表、以及以何种形式发表。“发表”含义广泛:出版(复制)、表演、展览、放映、广播等方式发表权特点:(1)一次性权利,只能由作者行使。“友人书信的发表”(2)作者在第一次行使经济权利,通常可以推定作者行使了发表权。极端例外:“法国Eden肖像案”(3)发表权的行使受到其他民事权利的制约。“人体艺术照片”(4)保护期限为作者有生之年加50年。*作者第一次行使经济权利,推定行使了发表权。日本《著作权法》第18条第2款:在以下三种情况,作者被推定同意发表作品:(一)作者已将未发表的作品的著作权转让;(二)已将未发表的美术作品和摄影作品的有形载体转让;(三)作者已同意将作品用于拍摄电影。中国《著作权法》(2010)第18条美术等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但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作者有权在自己创作的作品上署名,还有权防止他人在自己创作的作品上署名;——可以署真实名字,也可以是笔名或者假名;——保护期限不受限制作者精神权利的核心,宣告作者与作品的关系。善意署名/适当署名——电影作品、实用艺术品、建筑作品、软件*1995年“吴冠中诉朵云轩”案案情:上海朵云轩、香港永成拍卖有限公司两公司联合拍卖署名为著名画家吴冠中的《毛泽东》(《炮打司令部》),画左下角为画家名款“吴冠中画于工艺美院一九六:年”。实际该绘画是假冒著名画家吴冠中的名字发表和拍卖的问:是否侵犯吴冠中的署名权?*“冒名”问题:把自己的作品当做他人的作品发表——中国直接将“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规定为著作权侵权行为。——作品的反向假冒:把自己的作品冒充他人作品进行发表——书画类作品——假冒——不正当竞争行为/侵犯姓名权美国案例:音乐磁带封面印上著名演唱家的名字,但其中只有一两首的背景音乐中有该音乐家的声音。法院判决属于反不正当竞争中的假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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