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有感学习《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有感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党章修正案规定:“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为贯彻落实党章规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党的组织制度,完善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般为3年,其中,村和社区党的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为5年。作为一名基层干部,有以下几点体会:让基层干部为民服务的心更踏实。作为工作在基层岗位的干部,经常会听到支委说“不做了,还有几个月就该换届了,下届还不一定谁干了”,任期过短,造成一些新任村党支部委员当选后,花了很多时间熟悉了当前的工作,很快又面临换届,极不利于基层党支部班子队伍建设,新党章对基层党组织任期作出修正,给基层党支部班子成员吃了一颗“定心丸”,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端正态度、脚踏实地,不断学习、追求卓越,锻炼身心、服务为民,让他们更加安心专心从事本职工作。让基层工作的推进更加扎实。在基层工作这段时间里,我深刻体会到基层在做好精准扶贫、“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的落实,时间紧任务重,缺乏长期规划,个别村干部存在应付了事,不立足于长远目标推进各项工作,新党章对基层党组织任期作出修正,让村干部更愿意从长期规划各项工作的推进落实,真正把心定下来,为群众增加收入,过上好日子,做好长期且符合实际的规划,让各项工作的推进落到实处,更加的扎实有效。对干部的监管考核措施要落实。如今村干部的基本待遇得到了落实,这有效调动了广大农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但同样的工作待遇,有的干部工作任务重,有的在工作岗位只是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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