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教育科学研究“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课题申报办法为做好沧州市教育科学研究“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兹制定本办法。一、原则与对象沧州市教育科学研究“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课题申报面向全市、公平竞争、择优立项。凡符合申报条件的教育理论工作者、教育实践工作者,均可按本办法之规定申报。二、申报人条件1、在沧州市工作、生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具有小学高级或中学一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副科(局)级以上行政职务。不具备以上职称、职务者,小学、幼儿园的申报人须有两名具有小学高级以上职称的同行(专业、学科)专家书面推荐;中学和市属高校的申报人须有两名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同行(专业、学科)专家书面推荐。3、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课题研究工作,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报。4、每个申报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三、选题要求申报沧州市教育科学研究“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课题,要以《河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指南》所提示的原则、方向和领域为基本依据,结合自身实际,自行设计课题名称和研究内容、目标。选题应着眼于教育科学发展前沿,着眼于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问题的研究,特别是要深入研究我市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理论和实际问题,大胆创新,突出应用研究,注重中小学一线教师的实践研究。选题要把握学科前沿和实践改革前沿,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力避低水平重复研究。四、申报课题类别“十二五”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分为两个类别:重点课题、立项课题,课题经费自筹。五、申请书填写要求1、每项课题限报一名负责人,课题组成员不少于3人。《申请·评审书》须由课题负责人签名,并经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明确意见,承担信誉保证并加盖公章后方可报送。否则不予进入评审程序。2、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须在经费保障栏内填写明确意见并加盖公章。3、明确课题完成时限。根据课题性质和成果形式,以研究报告或论文为主要成果的应用研究、调查研究、决策咨询研究等课题,完成时限一般为1—2年;研究周期较长的实验研究和以专著为主要成果的基础研究,一般为3—4年,最长不超过5年。课题研究起始时间自批准立项之日起算起。4、课题评审采用初评、复评制,初评采用隐名活页评审方式。除《申请·评审书》中需对课题进行论证外,每份课题需另附论证活页。论证活页部分不得出现申报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姓名和单位等个人资料,否则,将不予评审。复评重点考察前期相关研究基础和研究能力。5、成果形式限专著、研究报告、论文等,其中要求必备研究报告。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将不予立项:最终成果为编著或一般性译作的;一般性的工作研究;以编写丛书为目的的。6、为便于评审,每项申报课题须报送《申请·评审书》原件3份和活页论证3份,同时报送电子版《申请·评审书》。申报人须使用沧州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制样的规范的《申请·评审书》,不够时可加页。《申请·评审书》不得自行改制。7、《申请·评审书》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4纸印制,左侧装订。要确保电子申报数据和纸质申报数据的一致性,基本信息不得遗漏。申请人可从沧州市颐和中学网站沧州市教育科学规划办栏目下载《申请·评审书》及有关材料。8、各单位向沧州市报送课题时,须按要求将纸质《申请·评审书》、论证活页和电子版《申请·评审书》、申报课题汇总表(Excel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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