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2018年--2021年“扫黑除恶”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切实增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保护全体师生的合法权益,根据县教育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为充分发挥学校作用,深入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依据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重要指示和《县教育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为指导,在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始终保持对学校附近黑恶势力犯罪团伙、“黄、赌、毒”和校园欺凌现象的严打高压态势,以维护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服务和保障全校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的目标,按照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要求,坚决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和校园欺凌违法事件,有力维护学校治安秩序稳定,切实维护全体师生员工的根本利益和社会的长治久安。二、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全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我校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全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统一部署和督促检查。具体组成人员如下:组长:副组长:成员:三、工作目标及重点此次专项斗争的目标是:严厉打击游荡在学校周围,长期以来骚扰学校学生,严重影响学校教学秩序和师生安全的不良社会人员,遏制校内教师、临聘工作人员涉黑、涉黄、涉赌的不法行为;阻绝学生间发展“小兄弟”和校园欺凌等不良现象的发生;监控校园附近精神病患者的举动。认真落实上级要求与部署,为全体师生净化周围环境与校内环境,打造平安校园,和美校园。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向侵害校园的黑恶势力精准发力,聚焦专项斗争的工作重点:(一)侵占学校公用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二)非法侵入学校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三)在学校周边敲诈勒索学生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四)体罚、虐待、性骚扰等侵害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五)学生欺凌行为;(六)干扰、阻挠学校建设等违法犯罪行为;(七)面向在校学生非法发放贷款行为;(八)各类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九)其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及其“保护伞”。四、工作步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2018年8月开始至2021年年底结束,为期3年。(一)动员部署和集中打击阶段(2018年8月底—12月)。根据中央、省、市、县委部署和教育局安排,学校及时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进行全面安排,启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是积极组织广大师生认真学重要指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二是充分利用校报校刊、电子屏幕、板报、标语、横幅、宣传栏、校园广播等传统媒体和微信等新媒体开展广泛宣传活动,动员发动广大师生、学生家长等参与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行动,鼓励检举揭发涉校黑恶犯罪行为和嫌疑人。要将发现掌握的黑恶犯罪线索建立台账,按时上报县教育局安全科。通过QQ群、微信群、拉条幅等形式向广大师生、家长积极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治理行动,公布举报电话(),积极鼓励和动员广大师生、家长踊跃揭发检举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切实形成“人人参与、家家知晓”的扫黑除恶良好氛围。三是迅速排查清校内教师、临聘工作人员是否涉黑、涉黄、涉赌;学生间是否有发展“小兄弟”和校园欺凌现象;打击盘踞在学校附近,
扫黑除恶实施方案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