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育才教育集团学生自治实施条例.docx石林育才教育集团学生自治实施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会自治是实施徳育自治,促进学生进行自主管理、自主学习的管理模式。其目的是发展学生的综合素质,使学生做到“五会”“六无”。第二条形式自治必须以学生为主体,学校领导或教师只是学生会自治的指导者和辅助者。第三条让学生人人当干部,轮流当干部,学生自己管理自己的事务是学生自治的核心。第四条学生通过在自治活动过程中的体验、感悟、内化和升华,培养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成功的基本经验,实现“五会”目标。第五条学生自治的实施过程要一切从学生的内在需要出发,充分发挥学生的潜能和优势,使学生通过“三二三三文卫安”的全方位自治,达到道德的自省、行为的自律、学习的自觉,促进自我发展和完善。第六条各学校、各班级必须根据集团学生自治实施条例制定符合本校、本班学生特点的班级自治实施细则。第七条学生自治必须建立在具有集团特色的教育教学改革的基础之上,即建立在“四自”教育、“四步”教学法的教育教改基础之上。第八条学生会自治条例是实施形式自治的准则,各校领导和教师都要为学生创设一切自治的机会和条件,使每一个学生都参与到自治活动中。第二章集团学生自治领导小组的权利和义务第九条集团学生自治领导小组必须认真做好集团学生自治工作的方向引导、实验策划、理念指导、经费切块划拨、成果验收工作。第十条集团学生自治领导小组必须深入集团各校了解自治实验的实际情况,对学生自治实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组织研究解决。第十一条集团学生自治领导小组有责任做好自治工作的理论研究和培训指导工作。第十二条集团学生自治领导小组有权利对各校学生自治工作全程跟踪督导考核,对自治经费的使用进行必要的审核和监控,对学生自治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対学生自治推进不力者给予必要的批评和处罚。第三章学校学生自治领导小组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三条各校校长是学生自治的第一责任人,对学生自治负有领导、策划、人员调配、思想理念培训、跟踪考核指导、物质保障、经费保障责任。校长应在作息时间和课表编排上为学生自治留出必要的时间(每天30分钟的班级夕会自治点评时间,每周1一2节学生会例会、培训时间)。校长应为学生会提供一间办公室(团委、少队学生会可合署办公),4张以上办公桌,3台以上联网电脑。第十四条校长有权对校级学生自治指导教师进行必要的调整,对学生自治经费的使用进行审核和监控,对学生自治实验进行积极探索和自治成绩突出者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自治工作实施不力者给予处罚。第十五条德育主任是学校学生自治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对学生自治的实施和考核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笫十六条徳育主任应主持制定学生自治规划和校级学生自治实施细则,主持制定校级学生自治和班级学生自治考核奖惩方案,制定并报校行政会讨论通过校级学生自治指导教师津贴发放方案。笫十七条徳育主任有责任带动全体教师为学生的自主管理、自主学习提供机会和条件。有责任对班级自治提供有效指导;正确协调处理班主任在实施班级自治过程屮产生的问题和矛盾,及时调整班级自治的实施办法。笫十八条徳育主任有责任对各班班级自治进行有效的组织、管理、检查、评估、验收、推广。笫十九条徳育主任有权对校级学生自治和班级学生自治工作全程跟踪考核,并严格按照自治奖惩方案进行奖惩;有权对校级学生自治指导教师工作进行考核并兑现指导教师津贴。笫二十条徳育主任应定期召开学生自治研讨会,邀请学生、家长、班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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