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根据县计生局要求和乡政府工作安排,从3月10日开始到9月底,在全乡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集中宣传活动,现提出如下方案或计划。一、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以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工作的重要性。通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集中宣传活动,健全和拓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阵地,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新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宣传,引导广大群众逐步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建设新型生育文化,促进低生育水平的稳定、人口素质全面提高,推动全乡人口计生工作再上新的台阶,为建设滨海新区、“创新四方”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二、宣传内容(一)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规章。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贵州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和《铜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若干规定》。(二)关于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文件。主要包括: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的意见》(国人口发〔2006〕151号)、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确保实现“双降”目标的意见》,(黔党发〔2011〕17号);贵州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计划生育节育奖励办法》的通知(黔人口发〔2011〕34号; (三)关于处理违法生育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主要包括:《铜仁市单位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工作责任暂行规定》(铜政发〔2001〕85号)、《关于对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人员进行行政处分的规定》(铜计生字〔2003〕102号)、《关于审查和通报党员干部等有关人员违法生育情况的通知》(铜人口发〔2008〕46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的意见》;《铜仁地区人口计生工作竞争发展管理办法》等文件。(四)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考核的内容。重点突出利益导向、基础管理、技术服务、村规民约、移风易俗等内容。(五)其他需要宣传的内容。重点突出我乡全面开展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以来取得的巨大成就和对经济社会的巨大贡献,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关系,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等内容。三、宣传形式全乡人口和计划生育集中宣传月活动,由乡人口计生办统一部署,各村(居)委会具体实施。在活动中要紧紧围绕宣传的主要内容,重点抓好下列宣传: (一)媒体宣传。利用党报党刊、生活类报纸、电视台、广播电台、网站,大力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活动期间,各村(居)委会在江口县级以上各类媒体刊发稿件不少于1篇,在全社会营造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良好舆论环境。(二)社会宣传。全面落实“四个一”:集中宣传活动期间,各村(居)委会要充实人口文化内容,扩大范围,整顿强化舆论环境,每个村规范、更新标语5-10条,全乡宣传栏每月1期人口和计划生育专题宣传;各村(居)委会人口学校要普遍上好一堂课,有针对性地开展生殖健康、政策法规宣传;结合“邻居节”活动,每个村(居)委会开展一次与群众面对面的移风易俗宣传活动;对每个育龄妇女家庭发放一次“明白纸”,将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科普、村规民约、利益导向、移风易俗等知识宣传到千家万户,切实转变群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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