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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死者为无名氏遭遇法律盲点.doc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5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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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死者为无名氏遭遇法律盲点-法律车祸死者为无名氏遭遇法律盲点 文/张荣君横过马路行人被撞死2014年1月8日晚上8点20分,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从事海参养殖的陈女士驾驶一辆灰色森林人牌小型越野客车,行驶到该区水师营街道三明汽修厂门前附近时,只见一名男性行人低头从其车辆的左侧向右侧横过马路。陈女士开始按喇叭,提示行人。此时,该行人已经过了道路中间的双黄线,站在路中间观望。陈女士看他停下了,就继续加油行驶。意想不到的事情在一瞬间发生了,该行人突然跑着过马路,刹那间,陈女士躲闪不及,“砰”的一声响,该行人重重地撞在陈女士越野车的左前方位置,同时摔在车的前风挡玻璃上。这时,车辆开始失控并发生侧滑,撞在右侧的路边上。车停下来后,该行人从车上又摔到了地上。陈女士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幕吓得不知所措。同车人马上拨打了120、110电话。随后,惊魂未定的陈女士又给保险公司打了电话。一个小时后,从医院传来不幸的消息,该行人经抢救无效死亡。陈女士的车辆左前部受损严重,前挡风玻璃破碎。经交警认定,陈女士属于超速驾驶,未及时采取避让措施,负事故主要责任;受害人横过马路,负事故次要责任。此次车祸和血淋淋的撞击场面,使现年50岁的陈女士受到了惊吓。她丈夫安慰道,事故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共60多万元,足以赔偿受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但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却严重超出了陈女士的意料,让她陷入更大的迷茫之中。死者是个无名氏警方勘查现场后,开始了对死者身份及其家庭成员的侦查工作,但不久就陷入僵局。在死者随身携带的一个手机中,警方发现了一个尾号为3665的号码。电话打过去后,是一名女子接的。警方立即传唤了该女子。该女子向警方交代,她曾经和死者同居过5年。但蹊跷的是,该女子竟然不知道死者叫什么名字,“他曾对我说,他叫‘沃敏’,但我有一次听到他老乡给他打电话时称呼他‘沃明’,真名我也不知道叫什么”。警方根据该女子提供的线索,在公安机关《人口基本信息网》上反复地进行了查询,都没有查找到与死者相关和相符的任何记录。随后,警方又来到该女子所说的、死者生前打工的那家建材厂进行调查。但建材厂老板说,该厂根本就没有这样的人。警方又根据死者手机里其他的号码反复进行拨打,接电话的人都称不是死者的家属,跟死者没有任何关系,无法提供死者的身份信息。最后,警方于2014年1月21日在《大连晚报》刊登了《认尸启事》。但30天过去了,仍无人认领。警方在请示上级领导后,将尸体火化。在警方调查死者身份的过程中,肇事人陈女士也想尽各种办法、通过各种渠道寻找死者的信息和家属,但最后一无所获。2014年3月31日,陈女士交纳了尸检费4000元,尸检结论显示,该无名氏系被撞击后导致肝破裂、大出血死亡。同年4月11日,陈女士向公安机关交纳了10万元道路交通事故抵押金;6月4日,,陈女士被依法采取了取保候审强制措施。随后,针对这起刑事案件,案发地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赔偿无门引出刑罚在庭审中,陈女士真诚地悔罪认罪,并表示一旦该案被害人家属出现,她会立即进行索赔。如果保险公司未履行相应的经济赔偿义务,她愿意承担所有的赔偿责任。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陈女士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遇行人横过道路未及时采取避让措施,且超速行驶,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考虑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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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人小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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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9-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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