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滨海机械镇中实业公司实施带资分流并改制为有限公司的可行性方案为进一步精干壮大主业,放开搞活辅业,加快我厂及其小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步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国经贸企改[2002]859号)、《企业公司制改建有关国有资本管理与财务处理的暂行规定》(财企[2002]313号)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北车集团关于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的实施意见》和《中国北车集团规范小企业体制改革的暂行办法》(北车综[2001]259号),参照《滨海市市属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资产处置暂行办法》(政办发[2002]48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快工业发展和国有企业改革的若干意见》(委发[2003]8号),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拟对滨海机械镇中实业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带资分流并改制为有限公司。其可行性方案如下:一、滨海机械镇中实业公司的基本概况公司于2000年11月成立,是隶属滨海机械车辆厂(以下简称工厂)的全资子公司,经济性质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到目前为止,工厂对公司共投资2571万元,,。公司为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对外以“滨海机械镇中实业公司”名称登记注册,是自主经营的独立法人实体,经营服装、针织纺织品、百货、五金交化和机械车辆配件等;对内为多元经营发展部,是工厂多经、三产行政管理机构。公司辖属4个法人实体和7个二级负责人实体,按照职能和业务组合设置一室四部。截止到2003年3月末,公司在册职工239人,其中在岗人员181人,内退及其它在册人员58人。法宝代表人为马永强。二、带资分流改制的必要性公司与工厂实行分离两年多来,初步建立起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管理体制,能够面向市场不断拓宽发展思路,经济效益逐年提高,显示了广阔的发展前景,为工厂多元经营发展和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由于没有进行制度创新,公司与工厂实际上是分而不离,一方面公司对工厂仍然存在很大的依赖性,另一方面工厂对公司基本上还是实行集权管理体制,公司缺乏应有的活力和市场应变能力。现行体制和经营管理模式日益显现出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产权关系没有改变。与工厂分离后,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经济性质均为国有,在产权关系上与工厂仍然属于同一产权主体。这从根本上制约了公司真正转变为独立面向市场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实践证明,这种单一的产权结构,是公司经营动力不足、市场适应能力不强的根本原因。2、隶属关系没有理顺。公司作为工厂的全资子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但与工厂分离后,工厂不是按照资产关系对其管理,而是继续按照上下级关系进行行政化管理,工厂对公司要负无限责任。公司下属企业大部分也都是由工厂直接投资,与镇中公司没有资产纽带关系,公司实际上难以对其进行切实有效的管理。3、劳动关系没有规范。公司与工厂分离后,分离职工的劳动关系仍然属于工厂,国有职工的身份没有改变,造成劳动管理不规范,公司缺乏一定的用工自主权,不利于公司合理有效配置和使用劳动力资源。职工铁交椅、铁饭碗观念没有受到冲击,缺乏危机感和紧迫感。4、业务关系没有突破。公司成立之初,主营定位没有偏离工厂主营范围,先天观念就是依赖工厂而生存。至今公司商贸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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