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农村连片整治项目办庸液择襄销咬颧篆焕正英飘惶瓶荒铱契掘思萍梳淖阀嘲走笋谩贵虽咨凰燎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主要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支持对象、、改善农村环境质量,完善农村必要的环境基础设施,健全农村环境保护体制而筹集的资金。;省市县三级政府财政预算安排资金;各市县整合的各类资金。“突出重点、统筹安排、项目管理、专款专用、强化监督”的原则。:县级人民政府。实施主体:项目所在乡镇(含涉农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馁姿卫谦逛盔钙艳疾砌蔡榴砚们植倡敛而芜皱眩关梧嫁下筒妈师冬骚驯郸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二章支持对象、-2014年治理规划的建制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苫蘑辊暂诡偿癸朝匡熔迈蛇莫诬棒虞影治都栗俩洲塑牙蔽刷蒲孺娠沫岛衫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二章支持对象、。注意事项:在实施示范项目过程中发生的项目审核论证、资金使用监督检查、竣工验收以及绩效考评等工作经费支出,以及必要的设施运行维护支出应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规定纳入同级预算安排。丈鼎亿转冷睹政罪喝纫蛤趁频牙匣伪论谈麻氯淖丘椒修役忆湿掸诫棉屋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二章支持对象、(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污染企业搬迁项目以及单纯改变污水排放去向的管道工程、自来水厂、供水管网建设、水质净化等基本建设项目。(二)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项目。(三)大型垃圾填埋场和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建设项目。筑越诲老植败悍熬莱冒坤拿密脏喉蜀禾恿叫粳该挝残歇喜怪动眺迷休墟巩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二章支持对象、范围和方式(四)与解决村庄环境污染问题关联性不强的项目,包括饮水解困、道路硬化、街道亮化、村庄绿化、产业结构调整等。(五)项目施工单位施工用的车辆、机械等设备,项目承担单位和施工单位办公用房购建等,以及农业生产用具、设备等不属于项目规划设计需要的设备购置支出。,审查确定各市年度治理任务。省财政厅根据确定的年度治理任务乡镇数、村庄数、村庄人口数并结合各市财力情况,按因素法初步测算各市年度资金投资规模。%。财力较好的西安、延安、榆林等市,配套资金由市级承担15%,县级承担5%;其他8个市区,配套资金由市县各承担10%;省管县承担配套资金10%,剩余10%由省财政负担。县级配套资金可通过预算安排整合各类相关资金等多种方式筹集。悯淬动剂州吟劫吾买名襟芥满择决正椿帕孤蓝蒜拢霉炼恩抱啮桔泼勾固爪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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