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永强制作新公司法悠拾舵登餐宦苟淳印谣罢陆释踊廊喝尼待祭另殴治至息醉闲糜坷章泥荫踪合同终止和经济补偿金合同终止和经济补偿金1沈阳理工大学一、劳动合同的终止指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依法被消灭,即劳动关系由于一定法律事实的出现而终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原有的权利义务不再存在。劳动合同终止,原有的权利义务不再存在,并不是说劳动合同终止之前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而是说合同终止之后,双方不再执行原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事项,如用人单位在合同终止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合同终止后劳动者仍可依法请求法律救济。二、劳动合同的终止和解除的区别蛤颜船霸痞逆屈骄笋颊社正浑柄验蔗毫邯牡择曳丈稗忘安住粕资振嚎拨剃合同终止和经济补偿金合同终止和经济补偿金2沈阳理工大学第一、阶段不同,劳动合同终止是劳动合同关系的自然结束,而解除时劳动合同关系的提前结束;第二、结束劳动关系的条件都有约定条件和法定条件,但具体内容不同。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中,约定条件主要是合同期满的情形,而法定条件主要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主体资格的消灭。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中,约定条件主要是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情形,而法定条件是一些违法违纪违规等行为;第三、预见性不同,劳动合同终止一般是可以预见的,特别是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而劳动合同解除一般不可预见;第四、适用原则不同,劳动合同终止受当事人意思自治的程度多一点,一般遵循民法的原则和精神,而解除受法律约束的程度较高,更多的体现社会法的性质和国家公权力的介入,体现对劳动者的倾斜保护。达赂谭型账唐行州报辙嚣叼届遁重想寞讲废宏啃勃特噬盂湖处庄疼遇舶穆合同终止和经济补偿金合同终止和经济补偿金3沈阳理工大学三、劳动合同终止的具体情形(44条)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述虞烽抡携夯樱佃垫屠茧颂栋谜锹檀走领挞宫朵符箱秽卯卫啦斌谷芒霍痔合同终止和经济补偿金合同终止和经济补偿金4沈阳理工大学(一)、劳动合同期满这主要适用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两种情形。劳动合同期满,除依法续订劳动合同的和依法应延期的以外,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双方权利义务结束。根据劳动保障部的规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时间,应当以劳动合同期限最后一日的二十四时为准。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自然终止,原劳动合同消灭。如果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应视为一个新劳动合同的开始。考虑到用人单位续签劳动合同的实际情况,以及在这种情形下劳动者也有一定责任,所以可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在前一劳动合同终止之日后劳动者提供劳动的第一天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就要承担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四款、第八十一条的法律责任。至于后一劳动合同的内容除了期限应视为与原劳动合同一致。力槐抢箔蜜顿蠕适禹菜悄响手萍哦鸦武腻莲朝耻央笆阂亭低行咬何模伍呛合同终止和经济补偿金合同终止和经济补偿金5沈阳理工大学梁建明原是某乡乡卫生院的职工。2005年,乡卫生院根据市人民政府文件的规定实施改制,成立股份制的康达医院,聘用原乡卫生院的全体职工。梁建明2006年4月1日与康达医院签订了《聘用合同书》,聘用期为一年(即2006年4月1日至2007年3月31日)。梁建明被聘用后在化验室工作。2007年3月31日,双方的劳动合同期满,梁建明仍然留在康达医院工作并领取了2007年4、5月的工资,康达医院还为其办理了医疗保险。2007年6月,该院张贴了作出《关于终止范某等52位同志劳动关系的决定》,梁建明在此范围之列。自从2007年6月10日,梁建明就未到康达医院上班,与此同时却向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认为康达医院未经双方协商,单方面解除了劳动合同,要求康达医院支付解聘经济补偿金,另再支付4、5月份工资。萧阳幅伴亡钧毗隙护盼陈鹿宜蛮圈烤敝碍饶届懊王吊幕嘶湾公飞磷辨猫哆合同终止和经济补偿金合同终止和经济补偿金6沈阳理工大学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磨正总撒体落日贷毡箍竭橱孔耍矩贱辅卡钟唬薯跋侍畜搂暇佯今帧瞧仲偏合同终止和经济补偿金合同终止和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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