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口扶贫协作财政帮扶资金项目协议甲方:广东省第二扶贫协作工作组乙方: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69号)精神及《深圳市对口扶贫协作广西百色河池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之具体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按照该等文件之规定向乙方申报的“老乡家园——六能移民新城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幼儿园建设项目”对口扶贫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提供财政帮扶资金。为促成上述项目成功,兹就该项目之具体有关事务及相关必要措施达成如下一致协议,以资共同遵守。一、项目概况(一)项目名称:老乡家园——六能移民新城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幼儿园建设项目。(二)项目地址:巴马瑶族自治县巴马镇巴马村六能屯。(三)项目执行人:巴马瑶族自治县移民局(四)项目简介:建设幼儿园6个班,,建筑面积1670平方米,其中3层教学综合楼一幢,及园内相关附属设施。为老乡家园——六能移民新城易地扶贫搬迁群众3742人提供教育保障,提升教育服务水平。(五)项目审批情况:乙方对项目执行人就该项目制定的项目建议书进行了勤勉尽责的审核,认为符合有关政策精神及具体规定,并已上报河池市深圳对口扶贫协作领导小组及抄送甲方;甲方协助乙方对该项目建议书进行了可行性评估,该项目于2017年4月26日经评估通过后作为储备项目纳入可执行项目库。经审核,本项目作为2017年度扶贫项目予以实施。二、,,财政帮扶资金来源总计:。甲方财政帮扶资金之外的其它项目资金由乙方负责筹措解决,且不得晚于甲方财政帮扶资金落实到位。三、绩效目标直接受益贫困村50个,直接受益贫困户701个,直接受益贫困人口3742人,惠及贫困地区人口3742人。四、双方职责分工及责任人(一)甲方职责。;(含质量、安全和进度等)进行检查并根据乙方出具的项目验收报告对项目实施效果进行考核评价,对项目验收报告进行抽检复验;;,任何情况下,不得据此解释或认为甲方需要对乙方及项目执行人具体实施项目的行为承担任何不利后果或其它法律责任。(二)乙方职责。(市)安排预算保障项目前期费用,组织项目实施,定期开展自查;、安全和进度管理;、监督;;,组织项目验收并出具项目验收报告;;,并基于甲方的帮扶宗旨而善意使用甲方提供的帮扶资金,负责及时解决项目事中、事后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确保项目能达到其开发目的,确保乙方及项目执行人均不得以任何行为或任何方式导致他人误认为甲方需要对乙方及项目执行人具体实施项目的法律事实承担任何不利后果或其它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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