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无锡立信职教中心校学生进企业实习管理制度学生进企业毕业实习,是各专业教学过程最后阶段的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是学生走向社会、接触社会、了解社会的机会,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是对在校期间各种教学环节的继续、深化和检验,是学生走向就业工作岗位前的实战学习。为促使学生更好地完成毕业实习任务,学校特制定以下实习管理条例:1、实习期间应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适应所在企业的企业文化,遵守交通安全、治安安全、生产安全的法律法规,做合格公民和企业欢迎的员工;2、服从实习单位的实习工作和任务安排,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地完成各项实习任务,争取优良成绩;3、坚持服从实习企业和实习岗位领导和指导教师的指导,谦恭有礼、虚心学习;4、刻苦钻研业务,认真做好实;5、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职),遇事应请假,在取得单位领导(或部门负责人)的同意后,才能离岗;6、在企业内不抽烟、不喝酒、不谈恋爱,不乱打电话,严禁用单位电话办私事,严禁使用单位计算机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7、学会与人交往,正确处理人际关系,听从单位指导教师的指导和批评教育,有事与单位的领导或师傅联系协商解决;8、懂得爱护实习企业和岗位的公物,不拿实习单位一针一线,如有损坏,应主动赔偿;9、应积极主动承担企业和岗位的杂务劳动,不怕脏,不怕累,树立“立信”学生的良好信誉,发扬“立信”学生的优良传统。10、每个月至少主动向班主任老师电话联系一次,如实汇报实习情况。实习企业、岗位的每一次变动都要及时报告班主任老师,以便班主任掌握学生实习动态,协助做好有关协调工作;11、在企业实习期间,遇到生活、工作、人际等各方面的困难和困惑时,及时与班主任老师、家长、师傅或单位领导沟通,以取得支持或帮助;12、在企业实习期间如果违反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触犯国家法律的,由国家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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