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人司〔2017〕93号关于2017年驻外后备干部选拔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部直属各高校:为进一步加强驻外干部队伍建设,根据近期驻外工作岗位需求,现就做好2017年驻外后备干部选拔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资格条件(一)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热爱教育外交事业,对国家教育与外交方针政策和基本情况比较熟悉;(三)组织纪律性强,服从组织安排,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合作,群众基础好,廉洁自律;(四)语言相关要求::法语、德语、俄语、日语、荷兰语、朝鲜语、葡萄牙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塞尔维亚语等语种干部,应具有相应语言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在相应语种国家取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应有外事工作经历,具有英语专业本科以上学历,非英语专业的应具有英语国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全职工作经历。(五)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5周岁(非通用语种干部可放宽到50周岁);(六)驾驶技术熟练。二、选拔程序(一)组织报名。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报名工作。(二)单位推荐。各单位根据条例要求,严格把关,提出推荐人选,组织人事部门统一填报《教育部驻外后备干部候选人基本情况表》和《教育部驻外后备干部推荐表》(附件1、2)。(三)资格审核。我司对推荐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并将符合条件人员名单通知有关单位。(四)综合面试。包括外语口试、驻外适应性和胜任力测试等。(五)组织考察。教育部考察组前往有关单位对测试合格人员进行组织考察。(六)岗前培训。考察合格人员参加为期3至4周的脱产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者作为驻外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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