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昌人社发〔2018〕13号━━━━━━━━━━━━━━━━━━━━━━━━━━━━━━━━━━━━━━━━━━关于印发《昌平区2018年科级以下公务员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各镇党委、政府,街道工委、办事处,区委、区政府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有关单位:现将《昌平区2018年科级以下公务员教育培训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北京市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3月16日昌平区2018年科级以下公务员教育培训计划为进一步提升全区党政群机关及相关部门科级以下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纳入规范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下同)的综合素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计划。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为主线,紧扣落实新一版城市总体规划、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紧密围绕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和全区中心工作,以提高培训质量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加强和改进教育培训,着力培养造就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二、工作原则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加强和改进公务员四类培训,着力提升公务员示范培训质量。开展公务员培训需求调查,强化理论武装、能力建设和知识更新,加大案例式、体验式、研讨式结构化教学比例,强化培训效果评估。三、培训内容及安排(一)初任培训培训对象:2017年新录用公务员、纳入规范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7年军队转业干部。培训时间:2018年4月。培训内容:主要围绕政治理论、依法行政、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行为规范、机关工作方式方法等基本知识和技能,重点提高新录用公务员适应机关工作的能力。培训要求:初任培训由区人力社保局统筹安排,时间不少于12天(96学时),参训率须达到100%。没有参加初任培训或培训考试考核结果不合格的新录用公务员,不能任职定级。培训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二)任职培训培训对象:2017年新晋升科级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培训时间:2018年5月(第一期)、2018年9月(第二期)。培训内容:主要围绕政治理论、党性教育、政策法规、领导科学、综合素养等方面课程,重点提高科级公务员必备的能力和素质。培训要求:任职培训由区人力社保局统筹安排,时间不少于15天(120学时),参训率须达到100%。未参加培训及培训考试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公务员应及时进行补训。培训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三)专门业务培训培训对象:全区党政群机关及相关部门科级以下公务员。培训时间:2018年3月-12月。培训内容:根据各单位事业发展需要,采取专题讲座、研讨交流、现场教学等方式,对所属公务员进行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大力加强公务员业务工作能力。培训要求:按照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专门业务培训由各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时间不少于5天(40学时)。区人力社保局负责对各单位专门业务培训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和检查。对于培训考试考核不合格的公务员,不得从事专门业务工作。(四)在职培训培训对象:全区党政群机关及相关部门科级以下公务员。培训时间:2018年3月-12月。培训内容:结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和重大活动进行的以更新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为目的的公务员培训。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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