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文件京昌食药安办﹝2018﹞9号北京市昌平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学校(含托幼机构)养老机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各相关单位:现将《进一步加强学校(含托幼机构)养老机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北京市昌平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3月19日进一步加强学校(含托幼机构)、养老机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见为进一步健全我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体系,全面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现就加强学校(含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指导思想深入学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加快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构建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二、工作目标进一步提高我区学校(含托幼机构)、养老机构餐饮服务的食品安全水平,最大限度地预防、减轻和消除食品安全危害和风险,杜绝危害广大少年、儿童和老年人身心健康的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三、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责任进一步明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职责,理顺部门统筹关系,夯实管理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形成职责清晰、各司其职、综合管理的格局,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的无缝衔接,防止出现监管空白和职能交叉。(一)强化食品安全属地责任。按照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要求,加强属地管理,努力将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进一步强化基层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能监管部门履职尽责、镇街和相关部门联防联控,完善食品安全全程监管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本辖区内各部门间、各镇街间以及部门与镇街之间的协调议事、形势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二)强化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学校(含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对食品安全负首要责任。建立健全进货查验、索证验票、购销台账记录、产品追溯等各项管理制度。推进管理体系建设,实施良好操作规范。加强全员全过程食品安全管理。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工作职责,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加强从业人员培训,严格管控原料采购、加工制作、清洗消毒和用水卫生等关键环节,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三)强化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区教委和区民政局要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落实。督促相关单位履行食品安全法定责任和义务。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工作。配合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开展监督检查及监督抽检工作。加强对食堂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培训,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协助做好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四)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职责要宣传、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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