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市环评[2016]22号关于邵阳市新华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000吨硫酸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邵阳市新华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你公司报送的《年产10000吨硫酸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邵东县环保局的预审意见及项目申请批复的报告等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你公司总投资1000万元,于邵东县九龙岭镇华家山村建设年产10000吨硫酸锰项目,其中年产饲料级硫酸锰8000吨、电池级硫酸锰2000吨。项目总占地面积29000m2(含渣场占地14000m2),建筑面积5530m2,工程组成为饲料级硫酸锰生产线(包括球磨、化合、压滤、浓缩、烘干车间、仓库)、电池级硫酸锰生产线、锰矿堆场、渣场、办公生活设施,以及相关辅助配套工程与环保设施。项目以外购锰矿为原料生产饲料级硫酸锰,在此基础上加工生产电池级硫酸锰。项目符合有关政策要求,对于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具有积极作用。根据邵阳市环境保护研究所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分析结论,在建设单位认真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措施,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同意该项目建设。二、在项目建设和营运管理中,应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加强施工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造成环境影响。2、规范建设锰渣堆场。项目须请有相关资质单位对渣场进行详细地质勘探,对渣场下垫面采取防渗措施,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Ⅱ类场要求,防渗层采取天然或人工材料构筑防渗层,×10-7cm/,并规范设置拦渣坝和截洪沟,拦渣坝下方设置淋滤水收集沉淀池及回用管道予以回用;渣场周边按要求设置地下水质监测井,定期进行监测。3、强化营运期废水污染防治。按照“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区内排水系统和废水处理设施。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母液和稀滤液直接回用,蒸发器和预热器产生的冷凝水予以回用,硫酸雾喷淋水用于化合生产,煤气发生炉水封水和水浴脱硫除尘水均循环使用;水洗机水洗废水进入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循环使用;设备与地面冲洗废水及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处理泵至生产水池用于生产;电池级硫酸锰生产线水处理产生的清下水,收集沉淀后用于道路、渣场、堆场降尘,做到项目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食堂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连同其它生活污水进入三级化粪池处理,废水污染物须符合相关规定标准,废水用于厂区及周边绿化浇灌。生产车间地面、硫酸储罐地面、渣场均进行相应防腐和防渗处理,罐区须设置围堰,生产、存储场所设收集沟渠与事故池,防止造成地下水污染。4、严格控制废气污染物排放。一是电池级硫酸锰车间采用电加热,饲料级硫酸锰导热油炉使用成型生物质燃料,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外排烟气参照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燃煤锅炉标准,烟囱高度35m;保持导热油炉设备完好,加强除尘设施运行管理。二是烘干炉使用煤气发生炉产生的水煤气供热,采用优质低含硫煤并降低耗煤量,烟气经水浴脱硫除尘器处理,废气污染物须符合《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标准限值,烟气经15m高排气筒外排;烘干炉烘干过程废气含水蒸汽和少量硫酸锰晶体细粒,烘干后硫酸锰使用脉冲袋式除尘器收尘,烘干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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