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闻舆论监督的法律思考摘要:在整个监督体系中,新闻舆论监督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因为它的广泛性和自由性是别的监督方式所不能触及的。它能够用其特殊的广泛的方式促进社会进步和我国法治进程的完善。不过在现实中,它却存在着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民众监督意识不高等困境,提出应以健全有关法律法规体系、加大培养民众监督意识等措施予以突破。关键词:舆论监督;行政权力;政务公开ThenewssupervisionbypublicopinionoflegalthinkingAbstract:Inthesupervisionsystem,thenewssupervisionofpublicopinionhascertainparticularity,becauseofitsuniversalityandfreedomareotherwaysofsupervisioncan',itexistsimperfectrelevantlawsandregulations,publicsupervisionandconsciousnessisnothigh,shouldbetoimprovetherelevantlawsandregulationssystem,:supervisionbypublicopinion;administrativepower;governmentaffairs新闻舆论监督能够对社会权力、公共政策、社会事务中的不规范行为进行披露、建议甚至批评,它既是一种社会传播活动,同时也是新闻媒介的一项基本功能。其监督范围是相当大的,几乎能够覆盖其他所有的监督形式,包括组织、团体、个人等,不过在效力范围上每种监督方式都各有不同。所以,一个的高低往往与其国家的新闻舆论监督有着密切的关系[1]。因此,具备一定法律制度保障的新闻舆论监督才能更好的存在和发展。一、新闻舆论监督概述新闻舆论监督有着广义的概念、狭义的概念的分别,新闻舆论监督的广义概念是指新闻舆论对立法、司法、行政这三方面的监督,而新闻舆论监督的侠义概念是指新闻舆论对政府的监督,也就是指公民个人或者组织团体表达的一种对政府和政府官员的批评性言论活动[2]。针对新闻舆论监督不同的学者存在着不同的观点,而且他们所表达的侧重点都是有所不同的。综合各学者之观点,笔者认为所谓新闻舆论监督就是指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或者组织能够通过一定的渠道,比如电视、报纸等,去自由表达自己的观点和建议,非经法律允许,不够任何限制。新闻媒介的功能较多,其中较为基本的一项功能就是新闻舆论监督。在整个监督体系中,其特殊性最为明显,因为它的广泛性和自由性是别的监督方式所不能触及的。所以纵观所有的监督方式,新闻舆论监督不仅是最具有大众化的,而且能够用其特殊的广泛的方式促进社会进步和我国法治进程的完善。二、当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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