薀车辆购置税简介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车辆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应依法缴纳车辆购置税。所称购置,包括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车辆购置税的征收范围包括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其应纳税额的计算为计税价格×税率;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10%。车辆购置税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免税为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其它相关规定,免税范围主要包括:一、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的车辆。二、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三、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是指,挖掘机、平地机、叉车、装载车(铲车)、起重机(吊车)、推土机等工程机械。四、防汛部门和森林消防等部门购置的由指定厂家生产的指定型号的用于指挥、检查、调度、防汛(警)、联络的专用车辆(以下简称防汛专用车和森林消防专用车)。五、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以下简称留学人员)购买的1辆国产小汽车。六、长期来华定居专家(以下简称来华专家)进口1辆自用小汽车。七、有国务院规定予以免税或者减税的其他情形的,例如对农用三轮车2004年10月1日起免征车辆购置税。螅退还车辆购置税的几种情况和近期蚂车辆购置税政策变化芀对于已缴车购税的车辆,依照《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只有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准予纳税人申请退税:1、因质量原因,车辆被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2、应当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车辆,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不予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具体办理方法可参照《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六条或咨询当地的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部门。,暂减按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部分减征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5号、[2009]12号)膆目前我市的车辆购置税征收网点共有6处,分别为:1、崇文区国家税务局第11税务所,地址崇文区珠市口东大街甲11号,联系电话67075475;2、海淀区国家税务局第13税务所,地址宣武区广安门外大街87号,联系电话63473348;3、朝阳区国家税务局第13税务所,地址朝阳区姚家园路甲1号(东方基业汽车城内),联系电话51193150;4、丰台区国家税务局第12税务所,地址丰台区方庄芳群园四区23号,联系电话67650033;5、昌平区区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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