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工业固体废物管理规定.doc


文档分类:建筑/环境 | 页数:约4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4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4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各类工业固体废物的储存、处理和处置的管理,防止造成二次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工业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催化剂、焦油、塔低物、废干粉、废胶块等化学废渣和废滤布、不合格品及不能送往生活垃圾场进行处理的其他固态、半固态废弃物质。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危险废物”是指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第四条各单位应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减少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积极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化害为利,能回收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必须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要转移给具有合法资质的用户进行处置。责任与监督第五条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必须保证本单位工业固体废物的管理符合公司《工业固体废物管理规定》的要求,并对本单位工业固体废物管理负责。第六条安全环保部具体负责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必须落实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或减少工业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第七条工业固体废物要按其来源、种类、数量、去向等内容进行统计,并建立台帐,定期上报安全环保部备案。第八条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所属的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理或处置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严禁擅自停用或拆除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确有必要停用或拆除的,必须上报安全环保部批准,并采取措施,防止环境污染。第九条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第三章工业固体废物第十条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必须在安全环保部的统一组织下,定期向公司安全环保部申报登记。第十一条各单位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应首先采取措施在厂内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或无害化,然后考虑贮存、处理、处置等措施。第十二条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临时贮存时间不得超过一年,并根据需要在工业固体废物临时储存点设置识别标志。第十三条各单位在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时,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其它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并对贮存、运输、处置固体废物的设施、设备和场所加强管理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第十四条需要向厂区内工业固体废物临时储存场所排放固体废物时必须向安全环保部申报。工业固体废物执行分类搜集、存放,严禁乱排乱放,禁止向生活垃圾场或其它非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场所倾倒工业固体废物。第十五条需要将工业固体废物送至厂区外处置的单位,必须报厂安全环保部审批备案后,方可进行出厂转移处置。第十六条工业固体废物必须经过包装、固化或采取其它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后,方可分类转移到处置地。第四章危险废物第十七条危险废物要严格执行申报登记制度。危险废物由安全环保部向公司安全环保部或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登记。第十八条危险废物产生、处置单位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第十九条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危险废物接收单位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表)、建设项目环保设施验收报告、工商注册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资料进行初审,并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审核备案。第二十条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于每季度末25天前向厂安

工业固体废物管理规定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相关文档 更多>>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4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cjrl214
  • 文件大小35 KB
  • 时间2019-05-14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