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府天生投资引导基金上海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是上海市人民政府为引导及培育天使投资行业快速发展,促进天使投资专业化、机构化,提高区域创新创业活跃度,而针对天使投资领域设立的引导基金。天使引导基金旨在撬动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天使及早期投资领域,扶持一批有志于从事早期的专业化天使投资机构,推动科技型创业企业快速成长。天使引导基金通过设立资金退出让利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天使投资直投基金和天使投资母基金。积极践行"政府引导、社会为主、专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的总体要求。上海创业接力科技金融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受托管理机构,负责天使引导基金的日常投资、管理运营。上海创业接力科技金融集团公司是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全资子公司,。“创业接力”以建立科技型初创企业的金融服务链为目标,通过天使投资、创业投资、融资担保、创业服务、园区孵化等功能,初步构建了初创期企业金融服务链。(二)投贷联动贷、债、股投资联动机制的本质是具有不同风险偏好和收益要求的金融机构,围绕不同成长阶段的企业的差异化投融资需求,建立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在利益共同体平台上,在信息、渠道、产品、客户等不同层面展开合作,运用丰富的金融工具,满足企业多元化需求,为企业打造一站式金融服务。主要是对中小科技企业,在风险投资机构评估、股权投资的基础上,商业银行以债权形式为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形成股权投资和银行信贷之间的联动融资模式。股权+银行贷款银行贷款+认股权证:认股权证是授予持有人一项权利,在到期日前(也可能有其它附加条款)以行使价购买公司发行的新股(或者是库藏的股票)。(三)过桥贷款过桥贷款(bridgeloan)又称搭桥贷款,是指金融机构A拿到贷款项目之后,本身由于暂时缺乏资金没有能力运作,于是找金融机构B商量,让它帮忙发放资金,等A金融机构资金到位后,B则退出。这笔贷款对于B来说,就是所谓的过桥贷款。在我们国家,扮演金融机构A角色的主要是国开行/进出口行/农发行等政策性银行,扮演金融机构B角色的主要是商业银行。(四)(五)赤道原则赤道原则(英语:EquatorPrinciples,缩写为EPs),财务金融术语,是一套非强制的自愿性准则,用以决定、衡量以及管理社会及环境风险,以进行专案融资(Projectfinance)或信用紧缩的管理。这个准则出现于2003年6月,由一群私人银行所制定,参与制定的银行有花旗集团、荷兰银行、巴克莱银行、与西德意志银行(WestLBAG)等。他们采用世界银行的环境保护标准与国际金融公司的社会责任方针,形成了这套原则。根据2009年10月的资料,有67家财务金融机构采用了这个原则,因此它形成了一个实务上(defacto)的准则,协助银行及投资者了解应该如何加入世界上主要的发展计划,对它们进行融资。赤道原则的重要意义在于它第一次把项目融资中模糊的环境和社会标准明确化、具体化,为银行评估和管理环境与社会风险提供了一个操作指南。截至2007年12月,采用“赤道原则”的金融机构已有56家,其业务遍及全球100多个国家,项目融资总额占全球项目融资市场总份额的80%以上。(六)超级金融法《超级基金法》的颁布是绿色金融制度发展的重大转折点。1980。年《超级基金法》是美国环境立法中至关重要的一部法律,也是美国绿色金融制度早期构建的一个新起点。《超级基金法》通过规定基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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