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实施意见各县区妇联、市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为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进一步深化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优化家庭环境,提升文明素养,现结合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部署,就全市2015年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以倡导家庭美德,弘扬先进文化,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广泛开展家庭文化建设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提高家庭成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引导广大家庭追求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以家庭的文明进步促进社会的文明进步,为蚌埠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奠定坚实的基础。二、创建标准1、爱国守法,明礼诚信2、夫妻和睦,孝老爱亲3、学习进取,科学教子4、邻里融洽,友爱互助5、低碳生活,热心公益申报家庭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要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创建要求1、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要把创建规划纳入各地、各部门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发挥部门优势,形成合力,确保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顺利开展。2、精心组织、扎实推进。要及时根据实施意见的总体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做到目标明确、活动具体、措施得力。要做好创建五好文明家庭审批、创建、表彰、建档、资料汇总等工作,确保活动扎实推进。在县区级创建的基础上,推荐市级五好文明家庭。3、结合实际、注重实效。要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和美好乡村建设,将最美家庭、低碳家庭、廉洁家庭等特色家庭创建活动,好婆婆、好媳妇评选表彰等活动统一到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中,开展活动要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基层,不断创新活动载体,切实增强创建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影响力。4、扩大宣传、舆论引导。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大力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家庭典型,发挥示范引导作用,扩大社会影响力,营造构建和谐社会的良好家庭氛围和社会氛围,激励更多的妇女和家庭自觉参与,不断推动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四、命名表彰全市共创建县区级五好文明家庭5000户,市级五好文明家庭100户(具体名额见附表)。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在2015年10月30日前将推荐的市级五好文明家庭材料报送到市妇联宣教部,推荐的五好文明家庭要在所属地进行公示,县处级领导干部家庭要向所在单位纪检部门报告,县(区)科级干部家庭要向所属县(区)纪检部门报告,征求意见。推荐家庭填写五好文明家庭登记表一式两份,事迹材料1000字以内(材料可附表格后),A4纸正反面打印;各县区妇联、有关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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