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管理58308公司现场管理规定为改善生产秩序和作业环境,加强安全生产,使现场管理(5S管理)达到环境整洁、区域明确、纪律严明实现现代企业文明生产的要求,公司制定了现场管理规定。一、公司现场综合管理细则1、各类标志要求:、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宣传标志应明显端正,无破损和污染。、壕、沟的四周应有护栏或盖板(一般护栏不低于1050毫米,盖板应固定)。如遇修缮,施工单位在施工完毕后,有责任对拆除的护板或盖板恢复原位。,包干标志完整、醒目、无破损。、美观,对过时的标语、告示必须及时清除。,夜间照明良好。2、公司内道路:,道路上应有明显的停车划分区域,且标志醒目。在划分区域内停放的车辆,原则上车头朝工公司大门。,车辆不得堵道作业。运输车辆在库区或车间卸货后应移出停放在规定的停车区域内。,生产区内不得出现出租汽车、摩托车、三卡、拖拉机及其他外来车辆。这些车辆应停放在指定的停车区域内。(含道路)无自行车停放,自行车应停放在统一的自行车棚内。、物料、废料、建筑材料不得占据公司区道路,如需短期堆放,必须经办公负责人批准。,按规定区域和位置摆放整齐,不得超过划分区内,周围不得有杂物和垃圾。3、公司区内卫生:。、废物箱定位设置、不占道、并应及时清理。、花坛无破损,花坛内无建筑遗留物和其他废弃物。。,周围无障碍物,符合有关消防法规。、修缮项目完工后,必须清场,恢复原有现场管理要求。二、车间现场综合管理细则1、车间内各类标志:、定置管理、安全生产、文明宣传标志明显、整齐、无破损、污染现象。、池、沟四周应有护栏或盖板、护栏高度不低于1050毫米,盖板应固定。(生产工艺中必须设置的坑、沟、又不能加护栏和盖板的,其周围应有明显,醒目的警告标志)。,设备转角处应有安全标志安全标色应醒目,色彩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物品放置的定置线均应醒目,色彩符合规定。2、,路面不得有沟、槽、突出物和积水现象。,车辆及时卸货后,应尽快移走,不应空车停放,占据道路。3、物料及产品堆放:,并有定置线划分。,定置摆放,堆放高度不超过1500毫米。(除有防护措施外)高度不超过1200毫米。并不得直接放置于地面,物品与地面之间应有有效的隔垫。4、车间内每个工位的物品堆放如下:,堆放量为当日产量。,车间内不堆放。、物料、配件在无特殊情况下,应按先进先用的原则进行。5、车间生产场地:,经常保持“四无”(无垃圾、无杂物、无油污积水、无烟蒂)。“四不用”物资应用时清理经常整顿,(尤其是产品型号更换期)清理的物品交仓库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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