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麻涌镇第三小学章程(2015年4月7日经第八届第二次教职工大会审议,2015年4月16日经学校领导班子全体成员会议通过,2015年6月10日经东莞市教育局核准同意,自2015年6月19日起正式生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教育现代化发展需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推进依法治校,保障学校依法自主管理,保障学生与教职工合法权益,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维护举办者、学校、教职工、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中文全称为:东莞市麻涌镇第三小学,英文全称为:Dongguan Machong School;中文简称为:麻涌三小,英文简称为: Machong School;住所地址为:东莞市麻涌镇南洲村环村西路1号;邮政编码为:523136;微信公众号名为:5410386。第三条学校为东莞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具体由东莞市教育局管理。学校为实施六年学制的小学教育的公办教育机构,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四条学校招生对象为学区内户籍适龄少年儿童及符合东莞市相关规定的学生。学校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办学规模办学。第五条学校积极推广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用语用字。第二章理念文化第六条学校办学宗旨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全面开展素质教育,依法治校。第七条学校发展目标为:高品位校园,高素质队伍,高质量教育,高特色办学。第八条学生培养目标为:全面发展,个性化发展。第九条教师发展目标为:师德高尚、一专多能、治学严谨、自成风格。第十条学校致力营造读书学习氛围浓厚、治学态度严谨、师生德行儒雅的现代化书香校园;学校校训为:爱国爱校、诚信守法、勤奋创新。第十一条校徽以校名为设计题材,以“麻涌”二字的汉语拼音首写“M”和“C”和“三小”的“3”为造型元素,结合成两片绿叶,加上一颗太阳,同时图案整体又是一本打开的书。校旗以黄色为底色,结合校徽中的绿叶、太阳的主题图案,加上“麻涌镇第三小学”的校名制作,规格144cm×96cm。校歌为《雏鹰展翅》。校报为《七彩校苑》。第十二条学校按照依法治校的要求,定期制订三年发展规划,并建立健全规划执行的督查和评估机制,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第三章治理结构与运行机制第十三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学校,主持学校全面工作,按照本章程自主管理学校。副校长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分管学校教育教学、德育、后勤等具体工作。中国共产党学校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教职工通过教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第十四条校长依法履行下列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教育政策法规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指示;(二)组织制定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和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学校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和评价;(三)领导学校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完善岗位设置,提议副校长人选,聘任中层干部和教职工,维护学校秩序;(四)负责学校日常事务管理,主持校务会议审议重大事项并作出决策;(五)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六)负责师资队伍建设,促进教职工专业发展,维护教师合法权益;(七)负责规定范围内学校财务、基建及重要设施设备购置的审批,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八)负责学校安全工作;(九)自觉接受党组织监督,充分发挥民主,发挥教职工积极性;(十)组织协调学校与政府、社区、家庭等方面关系,创造良好育人环境。第十五条学校依靠中国共产党学校基层组织,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少先队、民主党派等组织的作用。学校为党群组织和社团配备相应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和经费。学校成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组织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保证、监督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执行。学校成立少先队组织,开展适合青少年学生特点的活动,在推进素质教育中发挥积极作用。第十六条学校成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大会,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监督。学校建立工会组织,工会作为教职工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教职工大会日常工作,保障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落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第十七条教职工大会主要职责如下:(一)听取学校章程草案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二)听取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三)听取学校年度工作、财务工作、工会工作报告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四)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与广大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五)审议学校上一届(次)教职工大会提案的办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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