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personaluseonlyinstudyandresearch;mercialuse芇附件:1螇《条例》修订研究调研问卷芃填表单位/个人:娄底膀单位属性:芇直属海事局□地方交通管理部门□船舶工业主管部门□渔检管理部门□中国船级社□地方船检机构□渔检机构□外国验船公司□第三方检验机构□船舶辅助性检测检修机构□船舶修造、设计企业□船用产品制造企业□航运企业□海上设施所有人或经营人□船用产品进口企业□集装箱生产、制造企业□集装箱所有人或经营人□其他□羃蚁1.《条例》是否适应我国航运业和船舶工业的发展:.《条例》与目前我国船检工作体制的总体适应情况为:.《条例》是否存在与相关国内法律、法规存在不协调方面的问题?具体表现在哪里?,、:袁4.《条例》是否存在制约船舶检验具体技术法规、规范发展的内容?、规范制定,、、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而为船舶检验机构颁发资质证书的确是主管机关。《条例》中第六条是否涉嫌双重行政许可,是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国船级社是社会团体性质的船舶检验机构,承办国内外船舶、海上设施和集装箱的入级检验、鉴证检验和公证检验业务;经船检局授权,可以代行法定检验”,是否合理?,,是否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条“从事产品质量检验、认证的社会中介机构必须依法设立,不得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相违背?,建议螆8.(可多选)对于《条例》第十三条,目前你单位有何意见或建议?,、公平、.《条例》中是否应该增加主管机关对船检机构、船级社的监督管理条款?,.《条例》中是否应该明确法定检验属于行政许可行为??.《条例》适用范围是否合适?,,应删除螂13.《条例》中明确的检验范围是已在我条例》规定船长在5M以下的船、艇、筏又不属于登记范围。而此类船长的船、艇、筏在内河支流、城市园林及风景旅游水域却有着相当的数量,则此类船是否需要在《条例》中明确?,因为袈14.《条例》适用范围是否还应包括修造船厂、设计单位、检测检修机构等监督管理?,因为袂15.《条例》中是否应该把国内军用船舶及公安船艇和体育运动船舶转为民用船舶的情况纳入进来?.(可多选)你认为主管机关应通过何种途径加强对船舶修造、设计等企业的质量管理:、、、设计企业羈D.《条例》需提供对船舶修造企业及设计企业管理的依据芈E.《条例》需制定船舶修造、、检修检测机构人员资质管理:蚀A.《条例》、检测人员管理细微内容,不应由《条例》规定莅C.《条例》、公正检验的机构及从业人员,主管机关应该怎样管理?.(可多选)主管机关对船舶检验辅助检修监测机构应怎样进行管理?.《条例》.(可多选)你认为法定检验技术规范的制订和修订应该采取何种模式?,但在《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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