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入场交易流程招标人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招投代理机构中随机抽取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抽取结果在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将招投标代理协议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招标人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场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区表、项目立项批复(可研报告)、概算批复、财政投资评审最高限价及通知单、评标专家抽取申请表、资金来源证明、招投标代理协议原件。并预约开标时间、地点,获取投标保证金账户。招投标代理机构按相关规定编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送招标项目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备案,其招标文件备案表送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投标代理机构在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重庆市招投标综合网等媒体发布招标公告;在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最高限价及图纸清单等;答疑及补遗由招投标代理机构送区公共交易中心上传至公共资源交易网;逾期答疑的截标时间相应顺延。招标人于开标前3小时内在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专家组建评标委员会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在区交易中心大厅提交投标文件,并递交投标确认函确认投标资格。在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截标、开标、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定标(如流标则按照流程重新招标)。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拟中标结果公示3日,公示期内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及结果有异议,可以依法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答复不满意的应以书面实名方式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公示结束后无质疑或异议和投诉不成立,资料齐全后办理交易鉴证证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向除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外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后5日内并送交易中心备查,向中标人以外的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代理机构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有关行政部门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订立书面合同3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将合同送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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