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三验收组意见高新区建设环保局在烟台凯欣电控设备有限公司召开了项目竣工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环保科、行政许可科及建设单位代表。验收组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并通过查阅相关资料、现场勘验,形成如下验收意见:一、工程基本情况由烟台凯欣电控设备有限公司投资兴建的“输配电设备生产加工项目”位于烟台高新区经三路35号。本项目总投资3900万元,项目年生产加工配电柜500台。本项目于2014年3月20日委托青岛洁瑞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4年8月21日通过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环保局审批。二、环评批复执行情况1、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表1B等级标准排入城市污水管网;雨水排入雨水管网;实现雨污分流。2、经牟平环境监测站验收监测,厂界废气排放达到《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表3标准。3、经牟平环境监测站验收监测,本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2类区标准。4、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边角料销售给废品收购站。5、本项目冬季取暖热源为集中供热。三、验收结论验收组经现场检查,认真审阅有关资料,在充分讨论后认为该工程各项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措施到位,环保验收资料齐全,基本符合环保验收条件,建议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组长:(签字)负责验收的环境行政主管部门验收意见:烟高建环验[2015]19号一、由烟台凯欣电控设备有限公司投资兴建的“输配电设备生产加工项目”位于烟台高新区经三路35号。本项目总投资3900万元,项目年生产加工配电柜500台。本项目于2014年3月20日委托青岛洁瑞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4年8月21日通过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环保局审批。二、经牟平区环境监测站验收监测各项指标均达到了国家规定排放标准,同意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三、项目在今后的运营过程中,应做好以下环保工作:1、进一步加强环境管理及环境宣传教育,提高广大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2、严格落实各项环保管理措施,切实加强公司的环境管理。3、不得使用燃煤锅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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