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编号:07
应急预案版本号:2013
特种设备事件应急预案
编制:
审核:
批准:
中石化第四建设有限公司基地(检维修)工程公司检维修项目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日
目录
1 编制依据 1
2 分级 1
特种设备事件及危害性分析 1
特种设备的定义: 1
分级 2
3 应急报告 2
报告程序 2
报告内容 3
4 应急准备 3
(检维修)工程公司检维修项目应急指挥部 4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3
机关职能部门 4
5 应急处置 5
应急上报 5
应急行动 5
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的实施原则 7
处置措施 8
6 应急终止 9
7 现场恢复 10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安全生产法》 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令第70号,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009年1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46次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9号,2009年1月24日发布,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令第6号,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2005年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79次常务会议通过,2006年1月8日起施行
中国石化《重特大事件应急预案》 2008年12月31日起施行
中石化第四建设有限公司《道路交通事件应急预案》 2010年5月1日起施行
分级
特种设备事件及危害性分析
本专项预案的特种设备事件指检维修项目工作场所内压力容器、吊装设备、叉车发生的安全事故。
燃气储存设施内存放的液化气体、溶解气体和吸附气体的可重复充装的压力容器,是具有潜在危险性的特种容器。瓶内充装高压、可燃性、氧化性、窒息性、毒性、腐蚀性或化学不稳定性的气体,而且使用环境经常变化,重复充装和搬运,,造成灾难性的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
起重吊装设备因设备、吊装索具等存在的缺陷,吊装指挥或操作失误,超负荷或超作业半径强行吊装, 地基处理缺陷等原因,导致发生起重吊装设备事件,造成人员伤亡。
叉车使用过程中,因叉车维修保养不当,设备缺陷、安全附件失效、人为操作失误等原因,造成叉车装载的重物失稳而掉落伤及人员,叉车倾覆伤及驾驶员等事故。
特种设备的定义: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电梯、起重机械、场内机动车等。
压力容器,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表压),·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表压),·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60℃液体的气瓶等。
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
分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I(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级事件:
一次造成10人(含10人)以上死亡,或50人(含50人)以上受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对社会安全、环境造成重大影响,需要紧急转移安置50000人以上。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Ⅱ(中石化第四建设有限公司)级事件:
一次造成3~9人死亡,或10~49人受伤,或500万~1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
压力容器爆炸;
起重机械整体倾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Ⅲ(基地(检维修)工程公司)级事件:
一次造成1~2人死亡,或3~9人受伤,或100万~5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
起重机械主要受力结构件断裂或起升机构坠落的事件;
叉车倾覆造成人员死亡的事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Ⅳ(检维修项目) 级事件:
一次造成1~2人受伤,或1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乙炔、液化石油气泄露起火;
叉车倾覆或叉车上重物掉落造成人员受伤的;
起重机械倾斜的。
应急报告
报告程序
检维修项目发生Ⅰ级、Ⅱ级、Ⅲ级事件,检维修项目在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的同时,(应急报告程序框图)向基地(检维修)工程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报告。
检维修项目发生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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