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行政处罚
第一节概念和原则
:行政机关→违反行政法规范的相对人→行政制裁
第二节种类与设定
(6+n)
【提示】拘留还有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
劳动教养是一个有问题的制度,它所依据的是国务院的两个行政法规,而行政法规受到法律绝对保留的限制,是不能设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的,但却设定了。劳动教养由设在大中城市的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作出决定,可以关押1至3年,必要时可以延长1年,劳教委主要由公安局的人员组成,实践中劳动教养的决定很多都是公安局作出的。
创设权
具体规定权
法律
6+n
上位法有设定的,下位法不得再设定,但是下位法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
行政法规
6+n - 限制人身自由
地方性法规
6 - 限制人身自由(=行政拘留)-吊销企业营业执照
部门规章
警告、一定数量罚款(国务院规定上限)
地方规章
警告、一定数量罚款(省级人大常委会规定上限)
★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
【例题·多选题】我国《种子法》规定,违法经营、推广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通过的种子的,可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某省人民政府在其制定的《某省种子法实施办法》中规定,违法经营、推广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通过的种子的,可处以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2003年)
A.《实施办法》超越了《种子法》的规定,无效
B.《实施办法》没有超越《种子法》的规定,有效
《实施办法》超越了《种子法》的规定,有权予以撤销
,可以对《实施办法》一并请求审查
[答疑编号821060101]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行政处罚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题干中的《某省种子法实施办法》是在《种子法》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的范围内,是不存在疑问的。《种子法》对“违法经营、推广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通过的种子的”行为,是给予1~5万元的罚款,而省政府则是给予3~5万元的罚款,很明显是违法提高了处罚的最低额,是超越了《种子法》的规定,应当认定为无效。因此,A为应选项,B不是。某省人民政府制定的《某省种子法实施办法》属于省级人民政府规章,根据《立法法》第八十八条第三项,国务院有权撤销。因此,C选项正确。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七条第二项,对规章不能要求附带性审查。因此,D选项错误。
第三节实施机关、管辖与适用
①行政机关:有处罚权的
★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级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②被授权组织: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级别管辖
原则上县级以上行政机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地域管辖
原则上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行政机关管辖,另有规定的除外
指定管辖
争议→共同上级机关
移送管辖
同时违法并犯罪,移送公安司法机关。不得以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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