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磁兼容性EMC概述电磁兼容性EMC(patibility),是指设备或系统在其电磁环境中符合要求运行并不对其环境中的任何设备产生无法忍受的电磁干扰的能力。因此,EMC包括两个方面的要求:一方面是指设备在正常运行过程中对所在环境产生的电磁干扰不能超过一定的限值;另一方面是指器具对所在环境中存在的电磁干扰具有一定程度的抗扰度,即电磁敏感性。EMC定义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IEC对电磁兼容的定义是:系统或设备在所处的电磁环境中能正常工作,同时不对其他系统和设备造成干扰。EMC历史各种运行的电力设备之间以电磁传导、电磁感应和电磁辐射三种方式彼此关联并相互影响,在一定的条件下会对运行的设备和人员造成干扰、影响和危害。 20世纪80年代兴起的电磁兼容EMC学科以研究和解决这一问题为宗旨,主要是研究和解决干扰的产生、传播、接收、抑制机理及其相应的测量和计量技术,并在此基础上根据技术经济最合理的原则,对产生的干扰水平、抗干扰水平和抑制措施做出明确的规定,使处于同一电磁环境的设备都是兼容的,同时又不向该环境中的任何实体引入不能允许的电磁扰动。EMI、EMC和EMS的异同 、EMC包括EMI(interference)和EMS(susceptibility),也就是电磁干扰和电磁抗干扰。 、EMI,电磁干扰度,描述一产品对其他产品的电磁辐射干扰程度,是否会影响其周围环境或同一电气环境内的其它电子或电气产品的正常工作; EMI又包括传导干扰CE(conductionemission)和辐射干扰RE(radiationemission)以及谐波harmonic。 、EMS,电磁抗干扰度,描述一电子或电气产品是否会受其周围环境或同一电气环境内其它电子或电气产品的干扰而影响其自身的正常工作。EMS又包括静电抗干扰ESD,射频抗扰度EFT,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浪涌抗扰度,电压暂降抗扰度Dip,等等相关项目。EMC是CE认证中的指令之一!指令背景:电磁兼容性(EMC-patibility)指令89/336/EC制定于1989年5月3日,1996年1月1日强制执行。欧盟委员会于2004年12月15日通过了新的电磁兼容(EMC)指令2004/108/EC,新EMC指令将于2007年7月20日开始实施,替代现行的EMC指令89/336/EEC,新EMC指令实施之后有两年过渡期,即按89/336/EEC指令进行认证的产品2009年7月20日之前仍可在欧洲市场销售指令范畴:所有各种电动和电子器具或系统,以及含有电动和(或)电子组件的设备和装置。这些器具、装置或设备容易产生电磁扰动或其性能容易受到此类电磁扰动的影响。这个定义的范围相当宽,从理论上讲,它包括了从电磁驱动的玩具到大型的工业设备在内的所有设备器具。在该指令的附录3中所列的产品类别进一步确定了上述一般定义的具体范围:-家用无线电和电视接收机(HouseholdWirelessandTVB);-移动式无线电设备(MobileRadioEquipment);-医疗和科学设备(MedicalandScienceEquipment);-家用电器和家用电子设备(HouseholdEquipment);-教学电子设备(Electronicrealia);-无线电广播和电视发射设备(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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