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小城镇,建设新农村——论发展小城镇建设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关系赵香红(湖南省新宁县金石镇连村六组,湖南新宁422700)发展小城镇建设,不仅是我国城市化的重要途径,更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战略举措。当前,在发展小城镇的认识和实践上,存在一些误区和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认为建设小城镇就是把农民变成市民,搞市政建设;有的理解为发展小城镇就是县改市;有的忽视调查研究,不重民意,不按经济规律办事,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结果却搞成烂尾楼;有的光顾眼前利益,不注重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长远利益,对小城镇的可持续发展造成隐患,等等。这些问题解决不好,小城镇发展就会走弯路,经济建设就要遭受损失。因此,正确认识和把握城镇化发展规律,理清小城镇建设和发展的思路,对小城镇建设和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一、发展农村小城镇建设的重要意义(一)发展农村小城镇建设,有利于促进农村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乡镇企业尤其是乡镇工业,为农村经济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但乡镇企业规模小、布局分散,不仅难以管理,而且无法实现集聚效应。通过小城镇建设,使目前分散的乡镇企业积聚到小城镇,实现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资源的最佳配置,促进乡镇企业上规模、上档次,加快发展步伐,走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工业化和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中国未来城市的发展道路,最佳的选择方案将是走总体城市化与农村城镇化共同推进的道路,即在发展大中城市的同时,有计划地推行农村城镇化,重点建设好一批县城镇和中心镇,使其逐步具有城市功能,成为总体城市化的组成部分。可见,没有农村城镇化,整体城市化将难以实现。(二)发展小城镇建设,可以有效地转移农业剩余劳动力,促进农业现代化进程。我国目前不仅有近2亿农业剩余劳动力等待转移,而且其数量每年还在增加。客观实践已经证明:依靠大中城市吸纳剩余劳动力的能力有限,而乡镇企业吸纳劳动力的能力也呈下降趋势。因此,发展农村小城镇建设,可以有效地吸纳剩余劳动力,使土地相对集中,可以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提高劳动生产率创造条件。而农村非农产业的进一步发展,又可为农业提供先进的大型农业机械设备,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同时,发展小城镇建设还能为农村职业教育、科技推广应用创造条件,这将有利于农业生产和管理的科学化,必将促进农业现代化进程。二、发展农村小城镇建设存在的问题(一)思想不解放。在全国各地的小城镇建设中长期走一种固定保守的建设模式,没有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没有认识到小城镇建设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增长点。是加快农业剩余劳动力向小城镇转移,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综合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促进乡镇企业适当集中和结构调整,带动农村第三产业特别是服务业的迅速发展,为农民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的根本途径。(二)规划不严肃。各地在小城镇建设上没有因时制宜地对小城镇规划进行深化,规划随意性大。规划在先,建设发展在后,作为一定区域的政治、经济、文化、信息中心的小城镇,必须用成熟的思想指导其建设,以保证小城镇的健康、有序的发展,但长期以来,我国小城镇建设缺乏总体规划,存有不同程度的盲目性,造成城镇布局不合理。究其原因,主要有:上级政府缺乏正确的指导和科学的管理;城镇干部大多来自农村基层,对城镇建设的规律不很熟悉;城镇干部更换频繁,由此带来的短期行为使规划执行丧失了连续性,一方面使得小城镇数量盲目扩张,布局分散,乡乡有镇,另一方面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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