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业经营、混业经营及其监管问题研究
目录
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的理论分析
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的收益——成本分析
分业经营、混业经营与市场的竞争性和效率
分业经营、混业经营与金融体系的稳定性
金融监管体制选择的理论分析
政府行使金融监管权利的理论基础
关于政府选择金融监管体制的理论分析
三、金融经营的新趋势
一个划时代的变革——美国《金融服务现代化法》的颁布
全球性混业经营的动因
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体制比较
德国、美国、英国混业经营模式比较
四、金融混业监管趋势分析
全球性综合监管趋势概述
各国金融监管体制的基本格局
不同监管模式及其比较
五、我国目前的金融业经营模式评价
我国分业经营模式的历史背景
分业经营体制的成效
新形势下我国分业经营的压力与挑战
六、我国由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过渡的必然性及途径
中国金融业走向混业经营的必然性
全面推进混业经营的时机选择
推进中国向混业经营转变的步骤与途径
七、我国金融监管体制评价与设计
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历史演变
现行分业监管体制是我国金融发展过程中的必然选择
分业监管体制的效率分析
准混业经营体制下的金融监管问题
未来金融监管体制的设计
分业经营、混业经营及其监管问题研究
内容摘要
本课题在对分业、混业经营及其监管的一般理论分析基础上,全面探讨了金融经营与监管体制的世界发展趋势,分析了分业经营、混业经营以及不同监管体制的成本、收益及其适用的经济金融条件,剖析了我国金融业经营和监管模式形成的历史背景、成效和新形势下我国分业经营、分业监管面临的压力与挑战,并提出了我国由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过渡的基本设想和政策建议,以及未来混业经营模式下我国监管体制的选择。
一、分业经营、混业经营及其监管体制选择的理论分析
如果允许金融机构自由选择,其选择分业经营模式还是混业经营模式,关键看何者能带来更大利益及更有利于与同行竞争。而社会选择是对各金融机构的强制性要求,目的是在保证金融体系稳定和提高金融服务效率之间求得平衡,当然尽可能地同时追求二者,或者在不影响金融体系稳定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追求后者。
收益—成本分析、市场的竞争性和效率分析、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分析表明:
只要金融业充分发展,风险管理技术充分进步,相对于分业经营而言,混业经营净收益就会趋于增大。强制性分业经营限制了市场的竞争性,不利于市场效率的提高。混业经营有利于市场效率的提高,但也可能产生垄断。分业经营有利于金融体系的稳定,但这种稳定可能是以效率损失为代价的稳定。在金融风险控制技术不过硬的情况下,混业经营有可能加剧金融体系的不稳定。但是只要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技术过关,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适当,金融业的整体风险水平就会受到控制,混业经营就不会造成金融体系的不稳定。
金融监管采用何种体制,关涉金融监管的效率,因此监管体制的选择很重要。所谓监管体制指监管上的集权和分权制度安排。监管上的集权和分权就是行使政府监管权力的相关机构间的权力分配,包括横向分权和纵向分权。前者指在中央政府内各部门之间的分权,后者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间的分权和监管当局内部的分权。本课题提出了监管的规模经济理论、监管者竞争理论、监管的成本—收益分析、关于监管的政治学分析、对监管者的监督、跨国监管理论、自律监管理论、分业经营下的监管体制选择分析和混业经营下的监管体制选择分析等理论,对监管体制的选择进行了深入分析。本课题指出,监管当局应具有一定的独立性的权威性,可以采用有统有分的监管体制。
三、金融经营与监管的新趋势
1999年美国通过《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标志着美国由分业经营转向综合经营。至此,主要发达国家都转变为综合经营体制,综合经营成为一种全球性发展趋势。而随着金融业由分业经营走向混业经营,英国、日本、韩国等国家先后把金融监管职能统一起来,出现了世界性的综合监管趋势。
案例分析表明,世界各国的监管体制和经营体制不是一一对应的,实行分业经营的国家可能实行统一监管,采用综合经营体制的国家也可能继续坚持分业监管。随着金融业综合经营成为国际发展趋势,各国金融监管体制演变出多种模式,不同模式适应不同的经济金融条件。
四、我国的分业经营模式评价及其向混业经营过渡的可能性和途径
我国分业经营体制初步形成于1993年,最终确立于1995年。从分业经营体制确立的背景看,我国与美国当年应对金融危机而采取的措施有类似之处,都带有应急色彩。但金融秩序混乱只是我国实行分业经营的直接原因,不具备混业经营的经济金融条件才是根本原因,我国实行分业经营制度在当时条件下具有必然性。
我国分业经营体制确立后,对解决90年代初金融秩序混乱和经济泡沫化等问题方面,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亦是中国成功防止亚洲金融危机影响的重要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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