蚕桑局打击非法集资工作汇报一、认真学习贯彻。1月19日上午,在局会议室召开了全局干部职工会,针对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常见手段和法律责任进行了专题学习和宣传,让全局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做好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二、广泛宣传教育。为广泛宣传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努力扩大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我局不光要求干部职工对自己的家人、亲属、朋友进行宣传教育,还结合“走基层”和“双报到”活动,深入社区、村社,积极引导教育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全面提高群众自觉远离和防范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的意识和能力,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三、全面开展自查。为维护单位职工的财产安全,确保单位和社会和谐稳定,我局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了非法集资自查活动,通过自查,我局无一人参与非法集资。四、签定承诺书。为积极支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维护我市社会稳定,全局干部职工签定了抵制非法集资承诺书。附送:蚕桑局涉农资金专项整治报告一、做法及成效(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我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了我局涉农资金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了《区蚕桑局涉农资金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XX同志为组长,局分管财务的机关党委书记XX同志和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的副局长XX同志为副组长,政策法规股、业务股的负责人、财务室人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领导,领导小组还专门设立了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二)专项整治成效明显。在工作中,我们一是建立了分级负责的整治工作机制,业务股积极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了基础资料的收集工作;财务室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自查做到了不留死角、全覆盖。二是建立了整治工作监督督查机制,局纪检组全程参与,发挥了强有力的监督管理作用,实现了我局的专项整治行动检查范围全覆盖、检查内容过程全公开、检查结果全透明。经自查,我局没有利用资金管理权而出现贪污受贿、谋取私利的情况;没有冒领、私分农民补贴资金的情况;没有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的情况;没有违反政府采购、招投标、民办公助、村民自建管理规定的情况;没有资金拨付不足额、不及时,滞留、延压项目资金的情况;没有出现未按规定时间启动项目、不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的情况;没有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及地点等情况。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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