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室管理制度一、学生凭证借书证办理图书借阅手续,每次借阅不超过一本,并要按时归还。二、保持室内安静,不高声喧哗。图书室要保持清洁、干燥、通风、避光,做好防火、防尘、防霉、防蛀、防盗等工作。三、借阅的书籍应该妥善保管,防止丢失和损坏。要爱护图书,不得在图书上批画、撕剪、涂写等,保持图书整洁。损坏图书,视情节进行赔偿;故意损坏的则加倍赔偿。遗失图书,按原价赔偿。四、请在规定期限内归还所借书籍,共同维护借阅秩序。五、爱护图书室的设施,不故意破坏。管理员要建立健全图书帐册。新购进的图书要及时分类、编号、登记、上架,并定期清点核对,做到帐物相符。损坏的图书要有注销手续,已禁止阅读的图书按上级规定妥善处理。图书室管理员岗位职责一、图书管理员要坚守岗位,要努力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服务。二、图书室要建立明细的图书帐册,做到帐物相符。三、图书要分类摆放,方便寻找,一目了然。四、对于内容陈旧和破损严重的图书要定期修补、剔除,报请校长,及时注销。五、工具书、大型成套书只供查阅,不得出借。六、新购置的图书必须及时登记上架,服务教育教学。七、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防鼠咬等项工作,保持图书完好。八、教工调离和学生休学、转学、毕业要主动还清借阅图书。九、落实图书的赔偿制度,并进行登记上报教务处和财务室。十、每天必须彻底清理一次室内卫生,经常保持室内整洁。十一、图书管理员要对图书室全面负责,不得将图书室钥匙随意交给他人。图书借阅流程一、借书 1、持图书室借阅证,找所需借阅的图书。 2、在书架上挑选自己想要借阅的图书,取下阅读而后不想借的图书请放回图书原处,不得随意乱放。 3、选好要借阅的图书后,拿到图书室借阅处进行借书登记。4、填写已找到的图书相关信息。5、等待图书室工作人员办理借阅手续后,方可取书并离开图书室。 二、还书 归还图书不须出示借阅证,读者必须在图书室工作人员检查完图书的完好程度,并办理了还书手续后方可离开。如是超期借阅的,应先进行相应处罚后再还书。 三、续借 读者如要续借图书,必须持要续借的图书到图书室管理员处办理续借手续。每本书限续借二次。续借图书的借阅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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