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鄂尔多斯民间借贷问题【摘要】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的资本积累,资本投资近年来成为了我国金融市场的主要趋势。民间借贷作为一种新兴融资的手段,在正规金融供给不足的状态下发挥了积极作用,并受到来自各界的关注。经过10年的发展、覆盖面扩大和融资额的提高,民间借贷在2010年已经发展到了前所未有的规模。鄂尔多斯民间融资系统在2011年下半年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危机,数个融资机构或个人无力支付利息甚至偿还本金,导致了资金链绷断。作为中国经济增长率和居民GDP第一的地区,鄂尔多斯经济状况对于本地及呼包鄂甚至周边蒙陕宁地区的影响巨大。鄂尔多斯民间借贷的特点是什么?民间借贷是如何在鄂尔多斯发展起来的?民间借贷对鄂尔多斯经济产生了怎样的影响?鄂尔多斯民间借贷的出路在何方?这些都是本文将探讨的问题。【关键词】鄂尔多斯民间借贷一、鄂尔多斯民间借贷的特点(一)民间融资具有明显的地区差异在经济相对落后的旗区和经济水平中等的传统农牧区,民间融资依然保持着传统的自由借贷和民间集资的形式,而在经济相对较发达的地区,由于煤炭以及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对资金的需求表现的非常高而且极为普遍,其融资的形式更趋向于组织化、规模化的各类融资机构以及类似私人钱庄这种融资形式。据调查,鄂尔多斯民间融资较为集中,其中60%以上集中在东胜,准格尔旗和伊金霍洛旗,其融资需求主要体现在解决推动私营经济发展和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需求以及房地产、采掘业的投资需求方面。(二)借款期限灵活、用途广、手续简便一是期限灵活。民间融资的期限由于用途的广泛及利率水平档次多而灵活多用,但总体来看期限集中于短期,最短有几天,最长可能几个月甚至一年以上;二是用途广。民间融资的资金用途主要是用于生产经营以及解决购房建房的资金需要。从企业融资用途看,主要用于解决流动资金不足、更新固定资产以及投资开发房地产。从家庭融资用途来看,主要用于生产经营、经商和进行农业生产及购房建房。总体来看,民间融资的资金用途已从消费型向消费型与投资型并重转变。资金主要投向房地产开发、煤炭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经营;三是手续简便。从民间交易的方式来看,民间融资的形式主要以信用借贷为主导,操作手段比较规范,手续简便。据调查,民间融资的协议方式以选择签订正式合同的形式居多,其次为打借条和口头约定,且借款方式中大部分需要保证人或者财产抵押。(三)民间借款利差较大,趋利性强,融资方向转变过去民间借贷关系主要维系在亲朋好友之间,多数出于互助和支持,一般是向家境好的借用,也有大家之间相互帮助而发生的借贷关系。随着民间借贷的发展,其融资趋利性逐渐增强,融入方愿意承受一定的费用支出,融出方希望获得一定利益收入。融资方向也发生重大变化,以前,民间融资主要是“富帮穷”,资金从富裕户向经济困难户移动,现在资金是由一般居民个人向会经营、懂管理、有效益的经济主体方向移动,呈现“民助富”特点。(四)非公有制经济是民间融资的主体民间融资的规模与民营经济的发展密切相关,主要为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居民个人,在县域经济中,民营经济占据了中小企业的绝大多数。我国的金融体系结构决定了缺少专门为民营中小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服务的制度安排,中小企业大多数缺乏贷款所必需的抵押品和信用担保,而且对资金的需求呈现规模小,时间紧等特点,正规金融机构出于对其信贷风险和信贷成本的考虑,很难把面辐射到中小企业,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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