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半年,我中心党支部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部署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任务,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既定任务,为加快全市残疾人康复教育事业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党支委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一)、抓好部署工作。2018年上半年,中心党支部领导班子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市残联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先后x次召开中心党支部会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明确任务分工,层层落实责任,狠抓工作推进落实。研究细化《市残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措施切实得到贯彻落实。(二)、夯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坚持一把手总负责,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各支委认真履行职责,按照职责权限逐级抓好年度目标任务的分解和落实。层层开展专题约谈,分层分级传递压力,落实工作责任。约谈领导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6人次,形成了逐级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推进党务政务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三)、强化学习教育。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认真围绕“坚定信仰信念,增强四种意识”专题开展1次学创新方式讲党课,二是开展专题教育和经常性反腐倡廉教育。根据市纪委部署,组织开展了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专题教育。坚持开展经常性教育。学习内容、党课、民主生活会次数、党支部会议次数等。(四)、坚持作风建设。一是扎实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支委带头查找和列举问题清单,并从理想信念、党性锻炼、宗旨意识、党纪意识等方面深挖思想根源,促进了思想认识提高和作风纪律转变。二是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勤俭节约,廉洁从政。严控内部会议,力求会议精短、开出实效;严控“三公经费”。其它公务行为未违反“八项规定”精神。三是进一步加强作风管理。规范日常工作,实行去向报告制度,严格执行考勤、请销假、值班等一系列制度,全中心干部职工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工作作风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五)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中心设有党务公开栏,坚持每年更新,便于群众监督,及时反映党务公开的进展情况。增强了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使党员群众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二、党支部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1、抓部署。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党支部书记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担负起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年初,对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总体谋划,对年度工作方案亲自把关、逐项审定。按照唐山市残联党组要求,牵头抓好班子及各支委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任务责任分解,部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深化细化工作。 2、抓教育。作为“第一责任人”,党支部书记自己在带头认真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的同时,注重抓好全中心干部职工的党风廉政教育。一是上好廉政党课。结合“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党组书记亲自动手撰写讲课材料,为全体干部职工上好廉政党课。二是进行谈话提醒。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党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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