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属关系证明上海市杨浦公证处:本单位职工,男或女,年月日出生,根据其档案材料最早于年月日填写的登记表(或自传)和年月日填写的材料记载,其亲属关系如下:称谓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或年龄住址(或工作单位)父亲母亲配偶子/女子/女祖父7、祖母8、9、单位填表人签名:单位人事部门盖章:年月日单位地址:电话:注:本证明应如实摘录档案记载,证明须由单位干部填写,本人填写无效。亲属关系中如有死亡者,如实填明。职工已离开单位,档案材料转至街道的,应由街道出具证明。请用钢笔或水笔填写。
亲属关系证明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