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企业改制职工分流安置方案审核暂行办法》的规定,职工安置方案主要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坚持依法办事原则。要求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认真落1(职工安置的基本原则:、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要求所有工作都应当公示,所有职工享有同2(实相关政策;)充分4()群众路线原则。要求要广泛征询和充分尊重职工意见;3(等的政策及经济待遇;)整体设计与分布实施相结合的原则。等等。5(维护职工利益原则。企业职工的基本情况:前面在尽职调查中的内容中已经对其进行了全面的说明。、2)企业职工总人数;在岗职工人数;离、退休人员人数;距法定退1(但在方案中主要突现:)工伤、工残人员人2(年内的职工人数;10-5年内的职工人数;距法定退休年龄5休年龄3(数;)社会保险等基本数据。4(月平均工资;/)企业职工年职工劳动关系的处理要根据不同的改制形式和不同的企业职工劳动关系的处理:、3对象作出不同的处理。应遵循依法和协商一致的原则,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调整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第一种方式、终止劳动关系。主要是针对那些劳动合同已到期或者企业与职工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出现,又不能续签劳动合同的职工。关于对这部分职工是否要支付生活补助费的问题,我是认为,“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劳动法若干问题意见》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280)2001,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社厅函(“国家另有规定的,可以从其规定”同时规定;国有企业职工劳动合同期满与企废止后,《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号文件规定,业终止劳动关系后有关生活补助费的支付问题,地方有规定的,可以按地方规定执行。地方没有规定的,以《规定》废止时间为准,对在《规定》废止前企业录用的职工,劳动合同期满后与企业终止劳动关系时,应计发劳动者至《规定》废止前工作年限的生活补助费,最多个月;对在《规定》废止后企业录用的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关系时,可以12不超过不支付生活补助费。对于国有企业改制时,企业中的原国有企业职工终止劳动合同后是否支付生活补助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我认为,可以按企业的实际情况向这种职工支付一定的生活补助费,以减少企业改制的阻力。同时,这部分职工可以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第二种方式、解除劳动关系。按照省属企业的改制政策,主要是适用于那些在改制后为非国有以及非国有控股企业就业以及自谋职业的职工,包括那些不规范劳动关系的职工(如停薪留职的、两不找的、放长假的、内退的,这些人的劳动关系的处理【(长政办发《关于深化市属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细则》而长沙市。将在下面单独讲到)】2004解除劳动合同。所有职工都应当与原企业理顺劳动关系,则要求市属国有企业改制时,号)35对于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都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这部分劳动者也可依有关规定申请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企业,对进入改制分流企业的人员,原变更或重签劳动合同。第三种方式、并支付经济补偿金。主体企业要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文件规定,11+1按照对那些留在改制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就业的职工。不支付经济补偿年,其中,符合签订无固3金,改制后的企业应与职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其期限不得短于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职工,职工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改制企业应签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日后,改制企业需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且符合支付经济补偿金条件的职工,应将职工在改制前后的工作年限分段计算经济补偿金。职工劳动关系的处理还应当注意几类特殊的劳动关系的处理:第一、理顺不规范的劳动关系。这些职工包括:停薪留职的、30两不找的、放长假的,长期病假的人员,对于这些人员,应当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以企业改制劳动职工安置方案的设计及工作步骤企业改制劳动职工安置方案的设计及工作步骤国有企业改制中劳动关系的处理,涉及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一份好的职工安置方案是企业改制得以顺利进行的有力保障。事关改革的成败与社会的稳定。所以,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燃攒姻疥束炭倔倚精董爹者蘑箍址椰掉滚维谩俊歪提奥詹态洽枢痉达盛腥匙锻生头劝苇犯诊罪筷腻怒怪乓稗矫防拳脑听廖纳貉矛换殃桑恿播恭看果天为限较妥)回企业办理有关变更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手续;同时也要对他们进行安置。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以上人员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回企业办理有关手续的可以按自动离职处理,逾期未办手续的,关系手续,“挂靠”应通知其限期来企业办理解除对于挂靠在企业的人员,“挂靠”的关系自动解除。第二、工伤、工残人员以及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人员劳动关系的处理:对于工伤、工残人员职工,应当根据市级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的伤残级别,由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提留有关费用,移交改制企业负责管理,由改制企业
企业改制劳动职工安置方案的设计及工作步骤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